对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6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4年08月11日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

关于促进留学归国人员在川创业就业的建议

致公党四川省委徐晓康


  近年来,出国留学人数不断增加,许多学有所成的留学人员纷纷选择回国就业或创业。这些归国创业、就业人员对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地为了吸引留学人员归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针对留学归国人员飞优惠政策以鼓励其创业和就业。

  四川在新一轮的发展中,也以其独特的区域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不断地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留学归国人员来川创业和就业。但通过我们对在成都工作生活的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人士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大部分留学归国人员选择来川创业、就业主要的原因其是家庭在四川,同时成都良好的区域地位和优势,较好的生活品质、人文环境等让他们在成都安心的工作和发展,但政府制定的鼓励留学归国人员来川就业的优惠政策较少、其优惠力度相对来说吸引力较小、或者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根本不了解从而没有享受过这些政策带来的优惠和利好;留学归国人员的数据统计缺乏、数据共享不畅通也造成了留学归国人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诸多不便。

  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使优惠政策能真正惠及留学归国人员。

  可以通过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来整合相关部门,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实现数据共享、及时传达,并且通过相关工作人员来协助归国人员完成部分手续,简化相关流程,力争大部分归国人员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切实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二、拓宽优惠政策的范围,吸引更多的留学归国人员回川创业、就业。

  一是留学归国人员大多处于25-35岁之前,其最关心的是其子女的入学问题。我省针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在海外院校取得博士或双硕士及以上的等)的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各类师范学校安排入学的政策非常有吸引力,建议把这个范围适度放宽到留学归国人员(在海外院校取得本科及硕士学位者)的未成年子女。

  二是针对留学归国人员购买限价商品房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建议将高层次人才申请限价商品房的优惠政策工作年限从三年缩短为一年,有利于其更早下定决心扎根;同时,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留学归国人员全体,将其享受政策的年限可以设定为3年,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特别是即将进入职场的青年人才来成都就业和创业。

  三、充分发挥“四川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的作用,打造面向留学归国人员的宣传平台和服务平台。

  建立面向在川就业、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的支持服务平台,同时成为面向全球海外留学生和在国内其他城市和地区工作的留学归国人员推广四川的宣传平台。

  一是政策制定咨询、宣传和解释功能。这主要是对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鼓励留学归国人员来蓉就业相关政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对于已经制定的相关政策在广大留学预备人员、留学生、留学归国人员进行宣传和解释。

  二是支持服务功能。这主要包括对于一些政策的落实给予归国人员适当的帮助、协调和协助。

  三是信息提供,主要是为留学预备生、留学生和归国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创业行业信息等信息整合和咨询。

  四是联谊功能。通过该联谊会的策划和组织可以为在蓉的归国人员提供一些聚会、活动,为彼此建立联系、加强归国人员之间的横向联系以及归国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归国人员参政议政提供平台和帮助。

  五是数据统计功能。通过对留学预备生、留学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信息收集建议市级人才资源库(留学人员),为有关部门、单位提供数据支持。

川人社函〔2014〕399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徐晓康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促进留学归国人员在川创业就业的建议》(第663号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厅会同住建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使优惠政策能真正惠及留学归国人员”问题。我省历来十分重视整合资源,强化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的工作。第一, 2009年建立了四川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省委组织部、人事厅会同省委统战部、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劳动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商务厅、卫生厅、地税局、省政府外事办、侨办、金融办、团省委、省科协、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科院成都分院、成都海关等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重点是审定人才引进计划,制定特殊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引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作为工作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牵头负责“百人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的人才引进工作。此外,上述相应机构还建立了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合作,使四川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到2013年底:我省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5万多人,并呈每年以10%以上速度递增之态势;中央“千人计划”入选者125人,居西部首位;省“百人计划”入选者已达332人。第二,我省2001年已建立留学回国人员“一条龙”服务体系。在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中,省政府对留学人员来川工作、来川创业、来川服务的综合行政管理职责,在“三定”方案明确地落实给原省人事厅。为强化留学人员的日常综合服务,我厅2001年专门增设了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建立了政策咨询、学位认证代理、身份认证、职称认定、就业推荐、工作调整、录(聘)用手续办理、合作伙伴介绍等内容的“一条龙”综合服务制度,10余年来,仅省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共接待留学人员办事、咨询共6万人次以上,受理海外学历学位代理认证近8000件,办理职称认定300多件,办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证”证书1500多件、“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证明”近200件,深受留学回国人员和社会各界好评。

  二、关于“拓宽优惠政策的范围,吸引更多的留学归国人员回川创业、就业”问题。我省比较注重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新变化。第一,早在2003年就拓宽了留学人员的范围。针对留学回川人员年龄偏小、学历偏低的人员日益增多的新情况,2003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厅转发《四川省人事厅关于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工作暂行规定》(川委办〔2003〕21号文件文十六)对“海归”对象范围及时进行拓宽,如其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来(在)川工作、服务、创业的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国内己取得学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并留学1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国家相应文件规定是“硕士”,而我省放宽到“学士”。第二,我省近年来高度重视留学归国人员的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工作方针,积极引导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就业和创业。二是为自主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积极提供创业培训、项目选择、投资融资、开业指导等创业服务,并将国家承认学历且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按规定落实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三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积极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四是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通过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多种途径,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并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帮助留学归国人员更好的就业创业。第三,“留学归国人员购买限价商品房”问题涉及国家大的政策调整。目前国家将限价商品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其保障对象是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个人),但尚未明确具体的准入标准。我省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对本地户籍保障对象是根据其收入财产状况和住房状况确定,对外地户籍保障对象还有一定的就业或居住时间限制,限价商品住房也是如此。而具体的准入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除国家和省政府明确的优抚照顾对象外,其他的申请对象均按照既定的准入条件审核,并不按申请对象身份予以区别对待,这对留学归国人员也适用。因此对留学归国人员,应按当地统一的政策和准入标准执行。

  三、关于“充分发挥‘四川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的作用,打造面向留学归国人员的宣传平台和服务平台”问题。你在这方面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川省留学人员联谊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深受“海归”和在外留学人员欢迎。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精神,国家民政部正着手社团与主管部门脱钩亊宜,我厅正着手留联会脱钩工作,使其留联会今后更好地发挥“留学人员之家”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文附寄《征询意见表》、《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政策及相关细则选编》各1份,请提宝贵意见。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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