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143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5年09月12日 17时13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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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九寨沟交通瓶颈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九寨沟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为当地旅游产业发展创造交通基础条件。为改善通往九寨沟景区道路的通行条件和服务水平,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我省于2013年安排补助资金1.4亿元对原省道S301川主寺至九寨沟段公路(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该路段已升级为国道G544)进行提升改造。目前,该工程已完工,现场调研发现道路路况较好。

      一、关于“建设沟口过境通道,即从西北大酒店到牙扎村打隧道”的建议。我们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增强九寨沟通行能力,进一步加快九寨黄龙国际旅游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省现行相关政策,各市(州)人民政府是我省干线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我们将督促阿坝州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统筹研究,充分论证隧道建设的可行性,合理确定建设方案,适时启动建设。同时督促交通运输厅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在编制“十三五”普通公路发展规划和国道建设专项方案时,统筹考虑、重点支持。

      二、关于“从红岩林场到神仙池建设公路隧道,与若九路连接,形成游客分流新通道”的建议。根据路网规划,该路线为神仙池旅游专用公路,编码为Z130。根据《公路法》相关规定,专用公路应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养护、管理。我们将督促当地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结合神仙池旅游景区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充分论证隧道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时督促交通运输厅积极给予技术支持。

      三、关于“尽快实施人车分流工程、缓解景区外围核心路段交通压力”、“加大停车场等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投入,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功能提升”的建议。我们将督促当地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对以上旅游服务配套措施和设施进行统筹规划,结合景区建设统一实施。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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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143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15年09月12日 17时13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林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九寨沟交通瓶颈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九寨沟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为当地旅游产业发展创造交通基础条件。为改善通往九寨沟景区道路的通行条件和服务水平,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我省于2013年安排补助资金1.4亿元对原省道S301川主寺至九寨沟段公路(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该路段已升级为国道G544)进行提升改造。目前,该工程已完工,现场调研发现道路路况较好。

      一、关于“建设沟口过境通道,即从西北大酒店到牙扎村打隧道”的建议。我们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增强九寨沟通行能力,进一步加快九寨黄龙国际旅游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省现行相关政策,各市(州)人民政府是我省干线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我们将督促阿坝州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统筹研究,充分论证隧道建设的可行性,合理确定建设方案,适时启动建设。同时督促交通运输厅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在编制“十三五”普通公路发展规划和国道建设专项方案时,统筹考虑、重点支持。

      二、关于“从红岩林场到神仙池建设公路隧道,与若九路连接,形成游客分流新通道”的建议。根据路网规划,该路线为神仙池旅游专用公路,编码为Z130。根据《公路法》相关规定,专用公路应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养护、管理。我们将督促当地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结合神仙池旅游景区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充分论证隧道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时督促交通运输厅积极给予技术支持。

      三、关于“尽快实施人车分流工程、缓解景区外围核心路段交通压力”、“加大停车场等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投入,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功能提升”的建议。我们将督促当地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对以上旅游服务配套措施和设施进行统筹规划,结合景区建设统一实施。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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