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2013年01月07日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2013年1月7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于伟


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省政府系统办理政协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提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以来,省政府系统承办提案896件,占全部提案总数的89.9%。按提案类别划分:经济建设类472件,科教文卫体类226件,民主法制、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类198件。这些提案,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工作基调,把握“规模扩大、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总体目标,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好这些提案,实实在在地解决所反映的问题,既是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推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

  为确保提案交办对口、分办合理,去年2月下旬,省政协提案委、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联合召开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交接会,根据提案内容和政府职权、政府部门职责,将896件提案分别交由7个市(州)政府及49个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办理,其中省政府办公厅自办32件。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办结并答复888件,其余8件正在抓紧办理。

  去年省政府系统办理提案工作有了新的进步,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368件,占承办总数的41.5%;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416件,占承办总数的46.8%;所提问题因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的提案104件,占承办总数的11.7%。从意见反馈情况看,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组织对省政府系统办理工作总体满意,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分别为78.9%、19.9%。

  二、主要成效

  2012年,省政府系统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吸收采纳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带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在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突出天府新区建设。规划建设天府新区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实现培育新的增长极、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大战略决策。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组织十分关注、全力支持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活动,提出专项提案。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认真吸纳视察调研成果和提案内容,融入《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各功能区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之中,使有关规划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同时,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发展目标,以《总体规划》实施为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沟通协调,认真研究措施,积极探索创新,为上位决策创造条件。去年4月,省政府出台《支持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发展政策》,涉及资金、财政、税收、土地、债券和基金、产业、物价、金融、海关、人才引进等10个方面,有力地强化了规划落实,加快推进了新区建设。

  (二)突出“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在准确把握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省委将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作为推进跨越发展的主路径和主引擎,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理念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组织对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道路、“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提出了不少建议。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吸纳提案的意见和建议,坚持规划引领带动,努力做到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两化”互动推进中工业化处于主导地位的实际,认真研究采纳提案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产业园区、产业聚集、产业新城三个层次,奋力推进产城互动发展。财政厅结合提案,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去年共安排“两化”互动专项资金40亿元,其中20亿元支持六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创新,20亿元支持建设对城市新区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的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项目。

  (三)突出灾区恢复重建、发展振兴。我省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取得了全面胜利,灾区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巨大变化。随着灾区转入发展振兴阶段,灾后恢复重建后续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巩固发展灾后恢复重建成果,加快灾区发展振兴,是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组织较为关心的问题。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项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专门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制,落实措施,真正做到思想不懈怠、工作不松劲,不折不扣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后续工作,加快灾区发展振兴。灾区各级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2011—2015年)》,有序推进灾区恢复重建、发展振兴。阿坝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卫生厅等承办单位认真研究提案有关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和发展振兴的建议,主动与提案者沟通,细化具体措施,确保了工作落实。

  (四)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践行党的宗旨的根本要求。各承办单位结合办理提案,将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的愿望转化为工作实际行动,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办理民建四川省委 “关于藏区‘9+3’教育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提案”中,秉承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主要领导亲自阅研提案,分管领导具体督办提案,并会同教育厅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我省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截至去年7月底,2009级我省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有8267人落实了就业岗位,占总数的98.3%,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初次就业率95%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到去年12月底,全省“十项民生工程”涉及的10个大项、62个分项、139个项目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主要做法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2012年,省政府系统把办理好提案作为重要职责和重要政务工作,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开展办理工作。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始终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系统办理工作扎实开展。针对办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去年省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规范、推动办理工作,促进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省长主持会议研究。年初,蒋巨峰省长主持省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全省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主体责任,立足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把办理过程作为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为民服务的过程,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推进一批建议、提案关注问题得到更好解决,充分发挥建议、提案的作用,努力做到让建议代表、提案者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二是省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从去年开始,省政府领导领衔办理省政协提案。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8名副省长对9件省政协提案进行了领衔办理。这些提案涉及土地管理、公务卡推广应用、培育发展现代养殖业、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农村断头公路建设、大力培育中药饮片产业龙头企业、“中国白酒金三角”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在领衔办理过程中,省政府领导亲自挂帅,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事项,或深入调研、或提出工作要求、或听取工作汇报,并认真审阅签批承办单位答复文稿。领衔办理的省政协提案所涉及的工作都得到了较好的推动。省政府领导领衔办理省政协提案,促进了全省政府系统更加重视办理工作,推进了一批提案关注问题更好解决,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三是省政府秘书长牵头修订文件。为适应民主政治的推进和新形势的要求,从去年3月开始,省政府秘书长牵头,省政府办公厅在学习上位文件、总结历史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兄弟省区市做法和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先后五易其稿,修订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形成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对办理范围、办理原则、办理程序和组织领导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符合中央有关工作要求,对加强和规范办理工作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四是抓重点提案办理。为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将省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12件重点提案中涉及政府工作的11件提案、省政府领导领衔办理的9件提案和省政府办公厅自办的32件提案作为省政府系统承办的重点提案,除提出明确要求外,还在办理过程中跟进了解,掌握情况,督促有关承办单位把重点提案作为重中之重,“一把手”挂帅,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办理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二)承办单位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工作。各承办单位努力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各司其职、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负责制,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位、措施有力,为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证。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结合自身职权职责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采纳提案建议,努力融入实际工作,在解决问题上做文章,在具体落实上下功夫。尤其对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者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提案,组织力量深入研究,认真办理,妥善处置,得到提案者的肯定。成都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卫生厅、省旅游局、省扶贫移民局、省畜牧食品局等承办“大户”主要领导牵头办理或督办提案,认真研究提案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关注办理过程,督促办理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办理工作。

  (三)加强督查督办,跟踪承诺兑现。办理工作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核心是抓好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去年全省“两会”结束就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办理工作“五个进一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提高针对性、进一步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为推动由重答复向重落实的转变,省政府督查室除对办理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外,还以“发点球”的形式,对办理答复中作出本年度工作承诺的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等16个承办单位开展跟踪督办,并督促其将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告诉提案者。从跟踪督办的情况看,承办单位基本做到了言必信、行必果,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兑现承诺,提案所涉及事项得到了解决或推动了相关工作。

  (四)严格绩效管理,加强信息公开。为保证办理工作落实,激励承办单位争创一流业绩,省政府继续将办理工作作为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三级指标,从履职尽责、办理质量、办理时限、信息公开、成果转化、办理评价等方面严格考核。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细化层级绩效管理,分解目标任务,注重过程监控,严格办理问责,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扎实开展。同时,为拓展办理工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系统办理工作,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网站网页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调整,从7月1日起启用“四川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栏目。截至12月31日,该栏目公开办理工作信息1092条,浏览量达71543次。其中公开33个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工作信息606条。

  (五)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承办单位注重换位思考,站在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的角度、站在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问题的角度来办好提案。一方面主动为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服务,拓宽其知情明政渠道。另一方面切实将办理提案作为为民办实事、促民生的实际行动。普遍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吃透提案的实质,了解提案的重点,提出办理思路,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实现双向互动,增进了解,达成共识。公安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省旅游局、省畜牧食品局等部门把与提案者的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通过电话联系、邀请视察、上门走访、组织座谈等多种方式,让提案者满意。还有不少承办单位强化服务意识,深化办理过程,在办理提案的同时,将相关相类工作一并研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四、几点体会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提案办理工作也是政府及部门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2012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是2008年以来我们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五年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间,省政府系统办理省政协提案4608件,其中省政府办公厅自办139件。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占承办总数的36.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占承办总数的48.5%,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组织平均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分别为43.5%、54.6%。回顾五年来的提案办理工作,主要有四点体会:

  (一)必须重视办理工作。提案是人民政协富有特色的信息库和智力库,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会动态、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要从事关我省各项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不断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尊重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运用提案议政建言的民主权利,通过认真办理,使提案在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必须提高办理实效。要始终坚持把采纳提案建议、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政府系统进一步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提案办理要与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承办单位的职权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将提案反映的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分析提案内容,并将提案提出的建议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推进各项事业发展。

  (三)必须强化制度保障。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水平,规范办理程序,健全办理机制,做到办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办理工作各环节有条不紊开展、有序有效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3号),是提案办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四)必须加强沟通协商。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既是对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的尊重,也有利于密切政府系统与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的联系,有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只有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沟通和交流协商,在充分交换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共同寻求解决办法的基础上进行办理,办理工作才能更易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提高质量、取得实效。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有的承办单位满足于文来文往,与提案者沟通形式比较单一,将办理结果转化为工作措施不够等。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重要论断,强调“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要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经常“回头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和办法,不断从提案中汲取智慧、凝聚力量,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全面推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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