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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五)深化国际国内产业发展趋势研究,争取在渝广共建园区布局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生产性服务业配套,搭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平台。鼓励引导渝广企业间合作,举办投资促进和产业对接合作洽谈活动,引进更多企业入驻园区。(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投资促进局、省发展改革委)

  (六)加强与重庆旅游互动合作,加快建设大华蓥山旅游景区,探索建立大华蓥山旅游开发协同机制,争取开通广安—重庆红色旅游专列。完善巴广渝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综合性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省旅游发展委)

  (七)深化与重庆商贸、物流、金融领域合作,积极参与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枣山、前锋等物流园区建设,推动设立广安跨境商品展示(体验)中心。(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商务厅、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八)加强与重庆农副产品加工、药品品种转移协作,鼓励引导两地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区域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推动统一市场建设

  (九)拓宽企业异地投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建立跨省投诉协调处理、消费打假维权协作机制,打造商品和服务无障碍流通区。(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省工商局)

  (十)加强与重庆生产许可审批领域合作,探索推行专家异地评审制度,建立区域执法打假信息快速沟通机制,共同查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省质监局)

  四、深化社会事业领域合作

  (十一)推进与重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合作,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联网医院覆盖范围。联合开展跨省劳务对接活动,推动人力资源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区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督办,确保案件及时有效处理。(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二)加强与重庆人才、技术、设备等创新要素对接,鼓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跨省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共建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推动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盟建设。(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知识产权局、科技厅)

  (十三)加强与重庆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交流合作,选派中小学骨干教师赴重庆名校交流学习,促进信息互通、教研互助、资源共享。共同开展渣滓洞—白公馆—邓小平故里—华蓥山红岩精神研学旅行活动。(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教育厅、省旅游发展委)

  (十四)推动与重庆文物保护、文化执法等领域交流合作,共同举办“川渝合作广安·合川五年发展成就摄影展”等活动。(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文化厅)

  (十五)深化与重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交流互鉴,加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合作,完善区域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重庆医疗专家到广安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帮扶,选派广安医护人员赴重庆培训学习。(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省卫生计生委)

  (十六)加强与重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动,完善监管信息互通、案件协查协办制度,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建立跨省质监合作协调联络机制,加强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合作。(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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