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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2.第二组。

  对口推进科研院所: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科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国资委、省社科院

  3.第三组。

  对口推进科研院所: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

  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社科院

  (二)大力推动公益类科研院所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抓好已制定出台的系列改革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有效推动科研院所认真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先确权、后转化”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落实科技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活动,按规定获得报酬或奖励的政策。支持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并取得合理合法收入。督促指导科研院所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办法,改进完善科研院所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等管理,确保放权后接得住、管得好。

  4.第四组。

  对口推进科研院所: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四川省计算机研究院

  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科院

  5.第五组。

  对口推进科研院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责任单位:省委农工委、农业厅、林业厅、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省社科院

  6.第六组。

  对口推进科研院所: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中医药局、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省社科院

  (三)不断探索转制科研院所股份制改造。坚持市场导向,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科研院所自身实际,积极推动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战略合作者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一企一策”模式,合理设计股权结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批股份制改造方案,稳步推进2家转制科研院所实行整体或部分股份制改造。

  7.第七组。

  对口推进科研院所: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四川省精细化工研究设计院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财政厅、科技厅、省社科院

  (四)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对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支持力度,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企业孵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建设等。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继续培育新建15至2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产业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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