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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2.2.1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

  副指挥长:省政府分工副秘书长

            环境保护厅厅长

            省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外事侨务办、省旅游发展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省国防科工办、省气象局、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督查室、省公安消防总队、民航四川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四川能源监管办、四川保监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四川石油分公司。

  2.2.2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我省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

  (2)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市(州)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

  (3)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地区和省直有关部门提供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

  (4)及时研究处理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

  (5)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报告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重污染天气发生地区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重要信息发布。

  2.2.3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设在环境保护厅,由环境保护厅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积极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搞好上传下达和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指导各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2)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督查督办全省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

  (4)组织修订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5)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6)组织建立和管理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以及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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