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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对全省大气污染源监控,积极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有关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中《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州)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州)落实本地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专项实施方案及省直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方案共同组成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6 预案关系


  省直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方案由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规定组织制订和实施。市(州)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规定组织制订和实施。各市(州)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时采取的企事业单位限产停产方案、机动车限行方案、扬尘控制方案、气象干预方案、停办大型户外活动方案、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方案,以及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等专项实施方案,由各市(州)人民政府组织、督促相关单位根据规定制订和实施。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体系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急工作组、应急专家组和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组成。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如下图。


  2.2 应急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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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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