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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探索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相关部门分别就项目立项,节能审查,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职业卫生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等提出审批目录清单,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度,不再事前审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靠并深度融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规范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促进信息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共享,加强服务事项内容、流程、效率、质量的监管和公开。联通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手机终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渠道,促进政务服务智能化、便捷化。(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加快法规政策标准动态调整。

  推进法规制度适应性变革。坚持立改废并举,做好新兴经济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各主管部门定期清理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规定,及时推动修订或废止不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教育、物流、旅游等领域系统性风险小的方面,研究出台适应新兴经济的地方性管理制度。(各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标准有效供给机制。鼓励新产业新业态领域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着力培育团体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标准制定和修订情况。探索建立适应技术更迭和产业变革要求的标准动态调整和快速响应机制。(省质监局牵头负责)

  放宽新兴经济领域政策限制。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推进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向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转变。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和应用。探索适应新兴经济融合发展的生产核算制度,在部分新兴经济领域探索实施特殊管理股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国税局、四川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新业态就业社保政策。完善就业政策及就业统计制度,深入实施“五证合一”“三证整合”社会保险登记,优化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证制度,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网上缴费系统,研究制定网上缴费后配套基金归集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三)推动重点区域先行先试。

  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强化改革统筹协调,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落实“9张清单”,打通军民融合、科技与经济结合、科技与金融结合“三个通道”,全面完成改革试验任务,引领带动全省各地创新发展。突出军民融合特色,创新军转民、民参军机制,深入推进与央属军工集团和中物院的务实合作,建设航空、航天、信息安全等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推动军民技术共建共用、军民创新要素双向流动和军民融合产业蓬勃发展。紧盯科研、人才、机制等关键要素推进制度创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扎实推进创新创造,推动转型发展。(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聚焦创新创业,加快建设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孵化载体,支持建立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园区,培育科技服务机构集群化发展,打造环高校知识经济圈和成果转化基地,建成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突出新兴产业,将高端装备、生物、金融业等培育成千亿元产业集群,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区。(成都市人民政府,科技厅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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