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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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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加强督查调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省上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部署要求,逐项检查审批事项是否放到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扶持政策是否有力有效等,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整改,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省、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对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诉求,及时提出解决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鼓励探索创新。各地要发扬首创精神,针对社会办医“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勇于攻坚,积极创造积累经验,不断完善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营造有利环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建立促进社会办医发展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促进社会办医发展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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