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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10.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领域制度建设和内部运行机制,建立政府采购政务诚信责任制,构建科学的信用评价标准,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依规处理采购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坚持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监管体制,完善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利用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水平。

  11.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将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上的失信行为列入不良记录。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提升政府和投资者的契约意识、诚信意识,规范履约行为,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促使相关主体切实强化责任,履行法定义务。提高政府履约能力,优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信用环境。

  12.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开展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试点,逐步全面推广。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建立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通过“信用中国(四川)”网站等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

  13.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落实,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14.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查处政府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15.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家政、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各项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基层群众。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道和乡镇绩效考核体系,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要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促进各地各部门协作配合。

  (二)健全法规制度。依据国家信用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对政务信用信息安全和公务员个人隐私的保护,健全公务员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披露、管理和应用等环节相关的制度规范。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守信践诺约束机制及公务员诚信、政府部门政务诚信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等信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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