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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十一)突出绿色高效发展。深入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大增产技术模式攻关集成力度,推广使用绿色发展机械化技术,提升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推动“一控两减”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实现永续健康发展。积极推广“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全省现代农业绿色发展和推进“互联网+”打造典型样板。

  四、切实强化“两区”监管

  (十二)依法保护“两区”。各地要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两区”保护相关制度,将宝贵的水土资源保护起来。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两区”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两区”范围内的耕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因重大项目确需征占的耕地,必须按“占优补优、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要求执行。

  (十三)落实管护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两区”农业基础设施保护责任,积极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等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加强资产管护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推进资产管护工作。管护经费原则上由管护主体负责筹集,政府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各地资产管护情况作为分配财政支农相关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激励各地切实做好资产管护工作。

  (十四)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要建立“两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信息安全前提下开放“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加大对“两区”的政策支持

  (十五)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积极向“两区”倾斜。各地要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两区”建设投融资新机制,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十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支持“两区”按规定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推进“两区”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扎实开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十七)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覆盖,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区”建设,将其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和稳定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省政府建立“两区”划定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省“两区”划定、建设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要对行政区域内“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负总责,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协调机制。省政府将与各地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两区”划得准、建得好、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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