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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章兴海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十九)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进行填平补齐、升级改造,完善配套管网,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合理确定污水排放标准,“9+3”重点湖库、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和环境质量超标地区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岷江、沱江流域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尽快按照该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包括总磷),加强运行监管,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大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网改造力度,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采取城镇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注重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管理和督导。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广垃圾分类和就近资源化利用,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地级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设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加强民用散煤管理。加快治理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污染,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家具、印刷、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要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严格执行有机溶剂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推进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农业厅、省质监局、省机关事务管理等)

  (二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工作,逐级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健全区域秸秆禁烧联动机制,加大秸秆露天焚烧问责力度。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严格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环保主体责任,督促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培育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全产业链。深入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处理资源化利用,加大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推广力度。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鼓励使用有机肥和高效缓释肥。深入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大力推广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高效施药器械。力争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膜、秸秆、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农业厅、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等)

  (二十一)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实施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认真执行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深化重金属污染治理,鼓励现有重金属污染企业升级改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降低重金属排放总量,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9.5%。逐步退出铅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体温计和血压计等添汞产品,开展汞及其化合物减排工作,推进无汞和低汞催化剂使用,2020年前聚氯乙烯行业全部淘汰高汞触媒。(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参加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等)

  五、促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

  (二十二)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专项行动。统筹产业园区空间及产业布局,构建共生耦合产业链,推进企业间废弃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提升公共设施平台共享能力,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循环产业体系,启动和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园区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2020年,全省75%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化工、轻工等涉水类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参加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商务厅等)

  (二十三)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推动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设市城市达95%以上,县城(建成区)达80%以上。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75%,县城力争达到60%。(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环境保护厅、农业厅、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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