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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三苏祠等16处全国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和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等13处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通知

 

 

 

川府函〔2016〕234号        2016年11月22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苏祠等1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已通过评审并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等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规划文本由文化厅印发)。

  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

  附件: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名单
   

附件

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
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名单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16处)

  三苏祠保护规划(修编)

  安岳石窟(卧佛院摩崖造像)保护规划

  开善寺正殿保护规划

  通江千佛岩石窟保护规划

  牛角寨石窟保护规划

  报恩塔保护规划

  夹江千佛岩石窟保护规划

  博什瓦黑岩画保护规划

  洛带会馆保护规划

  凉山大石墓群保护总体规划

  孟知祥墓保护规划

  成都平原史前城址·芒城遗址保护规划

  渠县汉阙保护规划

  南龛摩崖造像—西龛摩崖造像保护规划

  南龛摩崖造像—北龛摩崖造像保护规划

  燊海井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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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13处)

  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保护规划

  中江大旺寺摩崖造像保护规划

  威远佛尔岩摩崖造像保护规划

  威远静宁寺文物保护规划

  威远胡驭垓烈士墓保护规划

  邛崃龙兴寺遗址保护规划

  郫县扬雄墓保护规划

  新繁龙藏寺文物保护规划

  泸州梦仙亭摩崖造像及石刻保护规划

  吕仙崖摩崖造像保护规划

  乐山白岩山崖墓群保护规划

  彭山老鹰岩摩崖造像保护规划

  荣县军政府旧址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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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杨东生
责       编   赵晓斌 唐 黎
                 张 娟
编       校   杨 雯 朱 莎 于淑青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半月刊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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