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恢复重建
2009年,因“5·12”汶川特大地震受损的1397处寺观教堂有1129处需要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将国家认定的39个极重灾县和重灾县的474处受损宗教场所的恢复重建项目纳入恢复重建中期调整规划,规划总投资18.29亿元。
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恢复重建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在资金的拨付、发放、接收、分配、使用等环节做到台账规范、手续完善。
(此资料由四川年鉴社提供,详细内容请查看《四川年鉴》2010卷)
责任编辑:
朱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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