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贵介绍今年我省纳税信用管理实现新增纳税人全覆盖的推进情况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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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陈总,据我们了解为了加强纳税信用管理,今年我省的纳税信用管理实现了新增纳税人的全覆盖,陈总,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陈宗贵]:好的,主持人。纳税信用管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了纳税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动态调整和结果应用。每年4月,国税、地税部门将对纳税人上一个年度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联合评价。今年,纳税信用评价业务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对纳入评价范围的纳税人进行了扩围,在2014年《信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增加了3类企业,一是评价年度不满一个自然年的新设立企业,只要在2018年4月1日以前在税务机关办理了涉税事宜的企业,全部纳入评价。二是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已纳入评价。三是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另一方面,新增了M级。以前的纳税信用级别只有ABCD四类,今年新增的M级适用于未发生偷逃抗骗等严重失信行为的新设立企业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近期,通过省市县三级国税、地税部门共同努力,完成了全省纳税人2017年纳税信用情况预评价,预评结果显示,今年纳入评价对象的总户数为98.11万户,增加了68.1万户,增长327%。目前,全省国税、地税系统正在联合开展正式评价,并对外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为所有纳税人提供信用级别自我查询服务。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陈宗贵]:在这个地方需要提醒广大网民朋友们的是,现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越来越宽泛,税务机关针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了差异化的征管服务措施,并联合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在激励措施上,主要有公告A级信用“红名单”、放宽发票领用管理、取消专票认证、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和享受“银税互动”信用贷款产品等。2016年,国家发改委联合中央文明办、国家税务总局等28部委下发了对A级纳税人的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不仅在财政资金使用、土地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有了便利,同时还纳入了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参考条件。在惩戒措施上,主要有公开“黑名单”、严格发票领用、限制出口退税审核、限制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和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加强纳税评估、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以及联合惩戒措施,比如限制评先选优、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部分领域、部分单位还限制D级纳税人进行投标。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