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同志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18年03月08日 17时09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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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从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3月22日,我省组织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从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3月22日,我省组织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行动以案件查处为抓手,立足当地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解决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为了让网友们了解我省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进展情况以及成效,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同志就“扎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2018-03-08 15:01:02)

      [主持人]:今天来到我们直播间还有消保处副处长侯小勇同志,竞争执法处黄燕同志,网监处何金瑞同志,欢迎各位。沈局长,首先请您给网友们打个招呼吧。(2018-03-08 15:01:19)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今天很高兴能通过省政府网站这个平台与各位网友互动交流。今天恰值“三八”妇女节,在这里祝愿各位女同胞,节日快乐,阖家幸福!(2018-03-08 15:03:24)

      [主持人]:谢谢沈局长,那首先请沈局长给我们介绍下我省开展“红盾春雷行动”的背景。(2018-03-08 15:03:31)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自2012年底开始,四川工商在全国创新开展“红盾春雷行动”,也就是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用10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整治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保障节日市场稳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红盾春雷行动”能够坚持不懈一抓六年,主要有三个层面的因素:一是从宏观上看,市场监管是政府的五大职能之一,“红盾春雷行动”为政府提供了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抓手。“红盾春雷行动”发展到今天,由最初的工商一家专项整治、单打独斗,上升为政府行为——今年全省有19个市州政府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部署“红盾春雷行动”,质监、食药监、旅游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就是契合了政府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需要。(2018-03-08 15:03:53)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第二,从中观来看,近年来,我们面临流通领域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工商体制调整、基层跨部门整合等多重改革任务,执法工作一度受到了影响,案件数呈断崖式下跌。“红盾春雷行动”的开展,凝聚了全系统执法斗志,激发了干事热情,也锤炼了队伍素质和作风,让这支执法队伍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管执法职责。第三,从微观上看,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交易和消费活动进入旺季、制售假冒伪劣活动易发多发,直接影响到群众消费安全和生活安定。我们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市场违法行为,还人民群众一个健康放心清朗的消费空间,就是“情为民系、为民执法”的具体体现。 (2018-03-08 15:05:04)

      [主持人]:接下来,请沈局长介绍下近年来我省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取得的实效。(2018-03-08 15:05:11)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红盾春雷行动”至今已连续开展6年,“红盾春雷行动2018”正在进行中。从前5年的情况看,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69万人次,检查经营户191万户,取缔无照经营1万余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01个。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0万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00万元。立案查处各类案件5.5万件,案值8.4亿元。在这些处理的案件中处罚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437件,移送司法机关327件。行动中,我们第一是着重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相继查处了侵犯“五粮液”、“竹叶青”、“六个核桃”、“唯怡”、“中国石油”、“海螺”、“耐克”、“GUCCI”等国内外知名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工商部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决心和能力。(2018-03-08 15:07:30)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第二个方面是着重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以重点商品抽检为抓手,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以重点行业投诉为突破,整治了一批违法经营行为;以强化企业自律为目标,规范了一批消费侵权问题。第三个方面是着重治理虚假宣传行为,对医药、食品、招商投资、金融服务以及电视、广播、报纸、户外、印刷品广告进行监测检查,重点查处了一批典型、新型虚假宣传案件,进一步强化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治理,规范广告市场秩序。(2018-03-08 15:08:28)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在全省统一确定的“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行动主题引领下,各市州、区县积极开展自选子行动,对各地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用企事业、医疗、旅游、养生会销、汽车4s店等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治理,通过“查一案、规一片”,成效明显,受到广大群众好评。2016年省“两会”上,刘荣富委员就专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坚持长期开展“红盾春雷行动”的建议》,希望工商部门长期开展“红盾春雷行动”,使其成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保护伞”,成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利剑。“红盾春雷行动”取得的显著成绩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充分认可和工商总局的高度肯定。2017年2月,工商总局张茅局长在四川调研时,充分肯定了“红盾春雷行动”。2016年12月,省政府朱鹤新副省长批示指出:“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连续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在打击假冒伪劣、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元旦春节期间节日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得到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普遍赞誉。” (2018-03-08 15:10:32)

      [主持人]:“红盾春雷行动2018”从2017年12月启动,请沈局长给我们介绍下目前 “红盾春雷行动2018”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018-03-08 15:10:46)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红盾春雷行动2018”去年12月12日正式启动,将于今年3月22日结束。在这100天时间里,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了“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购物秩序”、“治理旅游消费环境”3项行动。截至3月1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7个,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万件,案值1.9亿元。受理消费者申述举报2.4万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7022条,诉转案6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76万元。(2018-03-08 15:12:33)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我们已立案查处案件4004件,案值1.39亿元。经过几年“红盾春雷行动”的高强度拉练,我们的竞争执法队伍具备了“稳、准、狠”的特点:重视案前调查、线索摸排,出手稳,保障执法公正;业务熟练、办案适用法律精准,出手准,要办就办成铁案;对影响恶劣的案件,排除干扰敢逗硬,出手狠,依法严惩。(2018-03-08 15:15:15)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其中,德阳五家公司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中进行商业贿赂,德阳市工商局排除干扰,依法严惩严办,共对5家公司作出罚没款2320万元的行政处罚。在公用企事业领域,达州市工商局查处了天然气有限公司滥收费用案,罚没214万元;遂宁市射洪县工商质监局对某工程管理处强制要求消费者更换IC卡智能水、电、气表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在保护知名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南充等地查处了一批侵犯“六个核桃”商标专用权和混淆行为的“六个原味核桃”、“六个果仁核桃”、“六个石磨核桃”等一系列案件。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我们面向全省工商系统、全社会广泛开展新法宣传,1月10日,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即查结了一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成为全国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的第一案。(2018-03-08 15:16:15)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在整治网络购物秩序方面,我们在网上检查网站、网店4.2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5680个次,删除网络违法商品信息1416条,责令整改网站708个,提请关闭网站286个。查处案件2231件,案值超过1500万元。其中,崇州市市场质监局一举查获徐某利用网络、微信朋友圈销售涉嫌假冒名牌服装鞋帽窝点,现场查扣各类名牌鞋类、衣裤等,案值超400万元。中央电视台对此进行了报道。达州一公司在中标某高校《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采购合同》后,通过网络采购2480个报警器进行合同配送,经鉴定该批产品系侵权仿冒产品,达州市工商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苍溪的陈某因为同业竞争,通过微信群发布“云天化肥料是假肥料,歪肥料”等内容视频,涉嫌商业诋毁,广元苍溪县食药工质局目前已立案调查。(2018-03-08 15:17:56)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在治理旅游消费环境方面,我们突出整治经营主体资格、旅游商品质量、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行为,强化旅游市场侵权违法信息公示,强化旅游消费维权。截至2月底,全省工商和旅游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56次,检查旅游市场3107个次、旅游商品经营者2.3万户次,集中整治重点旅游区域1101个,对旅行社、宾馆饭店、景区、旅游购物点、旅游团队、导游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组织开展旅游商品质量抽检2117个批次,下架退市不合格、“三无”旅游商品1120件;受理、处理消费者涉旅投诉举报439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1万元。立案查处旅游市场侵权违法案件1291件,案值668万元。在这其中,南充市顺庆区某保健用品销售经营部没有旅游许可资质,向59位消费者共收取港澳旅游费用10万余元,顺庆区工商和质监局责成当事人全额退还消费者所收费用,并对其无证经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四川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开展虚假广告宣传,巴中市通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了处罚。(2018-03-08 15:20:29)

      [主持人]:沈局长,接下来请您介绍下我省是如何部署推进“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2018-03-08 15:20:36)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红盾春雷行动2018”在部署推进上有一些新的特点,第一个方面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尹力省长和工商总局王江平副局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肯定四川工商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取得的突出成绩,对“红盾春雷行动2018”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去年12月12日,全省召开了“红盾春雷行动2018”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会上省政府朱鹤新副省长作重要讲话,总局派出了竞争执法局的副局长到会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旅发委、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在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联合表彰了5年来在“红盾春雷行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动员部署会后,各地迅速推动,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2018-03-08 15:23:08)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第二个方面是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在全省动员部署会召开前,各地纷纷召开“红盾春雷行动2018”筹备会、研讨会,集思广益,聚焦民生需求,明确行动方向;摸清当地市场监管难点、痼疾,对症下药、精准打击。各地因地制宜选择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这也是按照问题导向的要求,根据当地的实际,突出问题是什么,我们就重点整治什么。成都、绵阳、资阳、宜宾市工商局针对非法会销开展整治,有力维护了老年消费者权益。南充、眉山、乐山、攀枝花市开展了以家居、汽车商品质量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凉山州、巴中市工商局围绕精准脱贫,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专项整治。雅安、内江、自贡、泸州等地针对房地产、烟草、医疗、酒类等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2018-03-08 15:24:51)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第三个方面是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在“红盾春雷行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始终强调,案件查处只是手段,规范行业、净化市场才是目的。各地以案件查办为重点,辅以行政约谈、行政指导、宣讲培训、分类指导等多种方式,着力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泸州市工商局与四川省网商协会泸州分会召集中国(泸州)西南商贸城、泸州老窖电商公司、名酒都网、海蛎子电商公司等20余家本地电商企业,举办网络交易法律法规培训会,提升企业自律意识。达州市工商局行政约谈“美团”和“马管家”等网络订餐平台,责令限期整改未履行平台审核备案义务、未按要求公示平台内商家证照信息和证照不齐等问题。宜宾市江安县局深入旅游景区,实地指导经营者健全完善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制度,规范旅游从业者经营行为。与此同时,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提高公众维权意识,营造联手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成都市工商局在地铁各条线上对“红盾春雷行动2018”开展宣传,德阳市工商局利用市区主要交通道口16块LED大屏和主干线公交车身开展宣传,巴中市工商局在市政府“政务访谈”中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媒体解读,内江市、绵阳市工商局联合日报开设了“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栏。(2018-03-08 15:27:51)

      [主持人]:谢谢沈局长。今天的访谈非常受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们就回答网友的提问。

      [余中钰]:请问下此次的行动是否也针对医院侵害消费者的情况呢?比如某医院过度医疗,让患者检查一些原本不需要检查的项目呢?(2018-03-08 15:28:15)

      [消保处副处长侯小勇]: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一直以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推动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当然也包括查处个别医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自2012年“红盾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有查处医院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主要表现有:不按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收取不该收取的费用等违法行为。在“红盾春雷行动2018”行动中,广元市、眉山市、成都市、达州市等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并依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查处了医院乱收费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侵权违法行为。如:广元市工商局查处某医疗机构向患者收取未实际提供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分装袋等医疗器械的滥收费用案。眉山仁寿县工商质监局查处某中心卫生院违规收取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及电子病历费用案等。对于过度医疗问题,是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对于哪些检查是必须的、哪些是检查多余的,工商部门不能界定。应由卫生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和规范,保护患者合法权益。谢谢!(2018-03-08 15:30:39)

      [周比]:“傍名牌”是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傍名牌”等混淆行为的概念作了明确。那比如目前成都市场有很多“小龙坎”火锅,这种情况是否是属于“傍名牌”的现象呢?(2018-03-08 15:30:59)

      [竞争执法处黄燕]:这位网友提的问题很好!目前混淆行为是市场竞争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我们竞争执法工作的规范重点。像这种“傍名牌”等混淆行为主要是通过制造混淆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的联系。那么类似“小龙坎”这种有一定影响的餐饮品牌,网友提到的市场上有很多,这里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合法经营的,比如通过加盟或者许可,或者自身拥有的商标等;另一种就是未经许可“傍名牌”的,首先,“小龙坎”是已注册成商标的,其他经营者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包括服务)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法》中的商标侵权行为;其次,“小龙坎”火锅店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装潢,包括店装修风格、装饰以及营业员统一服饰等等,如果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在消费的群体中具备了独特性和可识别性,在消费群体中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其他经营者使用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潢,引起消费者误认和混淆的,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市场混淆行为。这是应该依法查处。(2018-03-08 15:32:59)

      

      [青青]:工商部门对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正当竞争将如何进行监管?(2018-03-08 15:33:03)

      [竞争执法处黄燕]:2018年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了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款,其实在执法实践中,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两大类,一类就是传统的不正当竞争在网络领域里的自然延伸,例如通过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混淆、商业诋毁等,这种违法行为我们会一如既往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另一类是随着互联网发展出现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影响用户选择进行不正当竞争,从而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强制插入链接、目标跳转,诱导用户卸载软件,恶意不兼容等,这种违法行为目前在法院的判决中已经有一些案例,但是对我们行政执法机关来说是全新的挑战,我们会创新监管手段,充实技术力量,本着保护创新与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严厉打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2018-03-08 15:34:37)

      [主持人]:沈局长,最后请您介绍下 “红盾春雷行动2018”下一步的工作安排。(2018-03-08 15:34:58)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红盾春雷行动2018”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当前,首要的是保持定力不松懈,“不获全胜不收兵”。整个“红盾春雷行动”中都贯穿着我们的一些执法理念,比如说我们查办案件要通过“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市场”,又比如我们在平时工作中提出的要求:“查办案件是支撑,规范行业是目的,提升影响是效果”,在整个行动我们都要贯彻这些要求和理念。目前省局“红盾办”已派出7个工作组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再次进行专项督查,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指导相对滞后的市州改进工作,力争全面取得实效。同时,省局“红盾办”和牵头处室将重点针对会销、旅游等重点领域进行分类指导,突出查办大要案件,加强宣传,及时曝光行动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件,做好总结和推广。(2018-03-08 15:36:38)

      [主持人]:谢谢您,沈局长。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再一次感谢沈局长的耐心解答,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感谢您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下次节目再见!(2018-03-08 15:36:49)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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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同志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18年03月08日 17时09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从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3月22日,我省组织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从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3月22日,我省组织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行动以案件查处为抓手,立足当地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解决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为了让网友们了解我省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进展情况以及成效,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同志就“扎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2018-03-08 15:01:02)

      [主持人]:今天来到我们直播间还有消保处副处长侯小勇同志,竞争执法处黄燕同志,网监处何金瑞同志,欢迎各位。沈局长,首先请您给网友们打个招呼吧。(2018-03-08 15:01:19)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今天很高兴能通过省政府网站这个平台与各位网友互动交流。今天恰值“三八”妇女节,在这里祝愿各位女同胞,节日快乐,阖家幸福!(2018-03-08 15:03:24)

      [主持人]:谢谢沈局长,那首先请沈局长给我们介绍下我省开展“红盾春雷行动”的背景。(2018-03-08 15:03:31)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自2012年底开始,四川工商在全国创新开展“红盾春雷行动”,也就是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用10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整治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保障节日市场稳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红盾春雷行动”能够坚持不懈一抓六年,主要有三个层面的因素:一是从宏观上看,市场监管是政府的五大职能之一,“红盾春雷行动”为政府提供了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抓手。“红盾春雷行动”发展到今天,由最初的工商一家专项整治、单打独斗,上升为政府行为——今年全省有19个市州政府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部署“红盾春雷行动”,质监、食药监、旅游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就是契合了政府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需要。(2018-03-08 15:03:53)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第二,从中观来看,近年来,我们面临流通领域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工商体制调整、基层跨部门整合等多重改革任务,执法工作一度受到了影响,案件数呈断崖式下跌。“红盾春雷行动”的开展,凝聚了全系统执法斗志,激发了干事热情,也锤炼了队伍素质和作风,让这支执法队伍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管执法职责。第三,从微观上看,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交易和消费活动进入旺季、制售假冒伪劣活动易发多发,直接影响到群众消费安全和生活安定。我们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市场违法行为,还人民群众一个健康放心清朗的消费空间,就是“情为民系、为民执法”的具体体现。 (2018-03-08 15:05:04)

      [主持人]:接下来,请沈局长介绍下近年来我省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取得的实效。(2018-03-08 15:05:11)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红盾春雷行动”至今已连续开展6年,“红盾春雷行动2018”正在进行中。从前5年的情况看,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69万人次,检查经营户191万户,取缔无照经营1万余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01个。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0万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00万元。立案查处各类案件5.5万件,案值8.4亿元。在这些处理的案件中处罚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437件,移送司法机关327件。行动中,我们第一是着重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相继查处了侵犯“五粮液”、“竹叶青”、“六个核桃”、“唯怡”、“中国石油”、“海螺”、“耐克”、“GUCCI”等国内外知名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工商部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决心和能力。(2018-03-08 15:07:30)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第二个方面是着重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以重点商品抽检为抓手,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以重点行业投诉为突破,整治了一批违法经营行为;以强化企业自律为目标,规范了一批消费侵权问题。第三个方面是着重治理虚假宣传行为,对医药、食品、招商投资、金融服务以及电视、广播、报纸、户外、印刷品广告进行监测检查,重点查处了一批典型、新型虚假宣传案件,进一步强化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治理,规范广告市场秩序。(2018-03-08 15:08:28)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在全省统一确定的“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行动主题引领下,各市州、区县积极开展自选子行动,对各地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用企事业、医疗、旅游、养生会销、汽车4s店等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治理,通过“查一案、规一片”,成效明显,受到广大群众好评。2016年省“两会”上,刘荣富委员就专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坚持长期开展“红盾春雷行动”的建议》,希望工商部门长期开展“红盾春雷行动”,使其成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保护伞”,成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利剑。“红盾春雷行动”取得的显著成绩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充分认可和工商总局的高度肯定。2017年2月,工商总局张茅局长在四川调研时,充分肯定了“红盾春雷行动”。2016年12月,省政府朱鹤新副省长批示指出:“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连续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在打击假冒伪劣、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元旦春节期间节日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得到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普遍赞誉。” (2018-03-08 15:10:32)

      [主持人]:“红盾春雷行动2018”从2017年12月启动,请沈局长给我们介绍下目前 “红盾春雷行动2018”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018-03-08 15:10:46)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红盾春雷行动2018”去年12月12日正式启动,将于今年3月22日结束。在这100天时间里,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了“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购物秩序”、“治理旅游消费环境”3项行动。截至3月1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7个,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万件,案值1.9亿元。受理消费者申述举报2.4万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7022条,诉转案6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76万元。(2018-03-08 15:12:33)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我们已立案查处案件4004件,案值1.39亿元。经过几年“红盾春雷行动”的高强度拉练,我们的竞争执法队伍具备了“稳、准、狠”的特点:重视案前调查、线索摸排,出手稳,保障执法公正;业务熟练、办案适用法律精准,出手准,要办就办成铁案;对影响恶劣的案件,排除干扰敢逗硬,出手狠,依法严惩。(2018-03-08 15:15:15)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其中,德阳五家公司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中进行商业贿赂,德阳市工商局排除干扰,依法严惩严办,共对5家公司作出罚没款2320万元的行政处罚。在公用企事业领域,达州市工商局查处了天然气有限公司滥收费用案,罚没214万元;遂宁市射洪县工商质监局对某工程管理处强制要求消费者更换IC卡智能水、电、气表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在保护知名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南充等地查处了一批侵犯“六个核桃”商标专用权和混淆行为的“六个原味核桃”、“六个果仁核桃”、“六个石磨核桃”等一系列案件。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我们面向全省工商系统、全社会广泛开展新法宣传,1月10日,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即查结了一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成为全国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的第一案。(2018-03-08 15:16:15)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在整治网络购物秩序方面,我们在网上检查网站、网店4.2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5680个次,删除网络违法商品信息1416条,责令整改网站708个,提请关闭网站286个。查处案件2231件,案值超过1500万元。其中,崇州市市场质监局一举查获徐某利用网络、微信朋友圈销售涉嫌假冒名牌服装鞋帽窝点,现场查扣各类名牌鞋类、衣裤等,案值超400万元。中央电视台对此进行了报道。达州一公司在中标某高校《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采购合同》后,通过网络采购2480个报警器进行合同配送,经鉴定该批产品系侵权仿冒产品,达州市工商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苍溪的陈某因为同业竞争,通过微信群发布“云天化肥料是假肥料,歪肥料”等内容视频,涉嫌商业诋毁,广元苍溪县食药工质局目前已立案调查。(2018-03-08 15:17:56)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在治理旅游消费环境方面,我们突出整治经营主体资格、旅游商品质量、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行为,强化旅游市场侵权违法信息公示,强化旅游消费维权。截至2月底,全省工商和旅游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56次,检查旅游市场3107个次、旅游商品经营者2.3万户次,集中整治重点旅游区域1101个,对旅行社、宾馆饭店、景区、旅游购物点、旅游团队、导游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组织开展旅游商品质量抽检2117个批次,下架退市不合格、“三无”旅游商品1120件;受理、处理消费者涉旅投诉举报439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1万元。立案查处旅游市场侵权违法案件1291件,案值668万元。在这其中,南充市顺庆区某保健用品销售经营部没有旅游许可资质,向59位消费者共收取港澳旅游费用10万余元,顺庆区工商和质监局责成当事人全额退还消费者所收费用,并对其无证经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四川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开展虚假广告宣传,巴中市通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了处罚。(2018-03-08 15:20:29)

      [主持人]:沈局长,接下来请您介绍下我省是如何部署推进“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2018-03-08 15:20:36)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红盾春雷行动2018”在部署推进上有一些新的特点,第一个方面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尹力省长和工商总局王江平副局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肯定四川工商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取得的突出成绩,对“红盾春雷行动2018”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去年12月12日,全省召开了“红盾春雷行动2018”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会上省政府朱鹤新副省长作重要讲话,总局派出了竞争执法局的副局长到会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旅发委、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在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联合表彰了5年来在“红盾春雷行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动员部署会后,各地迅速推动,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2018-03-08 15:23:08)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第二个方面是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在全省动员部署会召开前,各地纷纷召开“红盾春雷行动2018”筹备会、研讨会,集思广益,聚焦民生需求,明确行动方向;摸清当地市场监管难点、痼疾,对症下药、精准打击。各地因地制宜选择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这也是按照问题导向的要求,根据当地的实际,突出问题是什么,我们就重点整治什么。成都、绵阳、资阳、宜宾市工商局针对非法会销开展整治,有力维护了老年消费者权益。南充、眉山、乐山、攀枝花市开展了以家居、汽车商品质量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凉山州、巴中市工商局围绕精准脱贫,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专项整治。雅安、内江、自贡、泸州等地针对房地产、烟草、医疗、酒类等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2018-03-08 15:24:51)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第三个方面是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在“红盾春雷行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始终强调,案件查处只是手段,规范行业、净化市场才是目的。各地以案件查办为重点,辅以行政约谈、行政指导、宣讲培训、分类指导等多种方式,着力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泸州市工商局与四川省网商协会泸州分会召集中国(泸州)西南商贸城、泸州老窖电商公司、名酒都网、海蛎子电商公司等20余家本地电商企业,举办网络交易法律法规培训会,提升企业自律意识。达州市工商局行政约谈“美团”和“马管家”等网络订餐平台,责令限期整改未履行平台审核备案义务、未按要求公示平台内商家证照信息和证照不齐等问题。宜宾市江安县局深入旅游景区,实地指导经营者健全完善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制度,规范旅游从业者经营行为。与此同时,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提高公众维权意识,营造联手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成都市工商局在地铁各条线上对“红盾春雷行动2018”开展宣传,德阳市工商局利用市区主要交通道口16块LED大屏和主干线公交车身开展宣传,巴中市工商局在市政府“政务访谈”中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媒体解读,内江市、绵阳市工商局联合日报开设了“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栏。(2018-03-08 15:27:51)

      [主持人]:谢谢沈局长。今天的访谈非常受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们就回答网友的提问。

      [余中钰]:请问下此次的行动是否也针对医院侵害消费者的情况呢?比如某医院过度医疗,让患者检查一些原本不需要检查的项目呢?(2018-03-08 15:28:15)

      [消保处副处长侯小勇]: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一直以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推动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当然也包括查处个别医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自2012年“红盾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有查处医院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主要表现有:不按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收取不该收取的费用等违法行为。在“红盾春雷行动2018”行动中,广元市、眉山市、成都市、达州市等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并依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查处了医院乱收费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侵权违法行为。如:广元市工商局查处某医疗机构向患者收取未实际提供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分装袋等医疗器械的滥收费用案。眉山仁寿县工商质监局查处某中心卫生院违规收取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及电子病历费用案等。对于过度医疗问题,是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对于哪些检查是必须的、哪些是检查多余的,工商部门不能界定。应由卫生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和规范,保护患者合法权益。谢谢!(2018-03-08 15:30:39)

      [周比]:“傍名牌”是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傍名牌”等混淆行为的概念作了明确。那比如目前成都市场有很多“小龙坎”火锅,这种情况是否是属于“傍名牌”的现象呢?(2018-03-08 15:30:59)

      [竞争执法处黄燕]:这位网友提的问题很好!目前混淆行为是市场竞争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我们竞争执法工作的规范重点。像这种“傍名牌”等混淆行为主要是通过制造混淆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的联系。那么类似“小龙坎”这种有一定影响的餐饮品牌,网友提到的市场上有很多,这里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合法经营的,比如通过加盟或者许可,或者自身拥有的商标等;另一种就是未经许可“傍名牌”的,首先,“小龙坎”是已注册成商标的,其他经营者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包括服务)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法》中的商标侵权行为;其次,“小龙坎”火锅店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装潢,包括店装修风格、装饰以及营业员统一服饰等等,如果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在消费的群体中具备了独特性和可识别性,在消费群体中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其他经营者使用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潢,引起消费者误认和混淆的,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市场混淆行为。这是应该依法查处。(2018-03-08 15:32:59)

      

      [青青]:工商部门对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正当竞争将如何进行监管?(2018-03-08 15:33:03)

      [竞争执法处黄燕]:2018年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了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款,其实在执法实践中,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两大类,一类就是传统的不正当竞争在网络领域里的自然延伸,例如通过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混淆、商业诋毁等,这种违法行为我们会一如既往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另一类是随着互联网发展出现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影响用户选择进行不正当竞争,从而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强制插入链接、目标跳转,诱导用户卸载软件,恶意不兼容等,这种违法行为目前在法院的判决中已经有一些案例,但是对我们行政执法机关来说是全新的挑战,我们会创新监管手段,充实技术力量,本着保护创新与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严厉打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2018-03-08 15:34:37)

      [主持人]:沈局长,最后请您介绍下 “红盾春雷行动2018”下一步的工作安排。(2018-03-08 15:34:58)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红盾春雷行动2018”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当前,首要的是保持定力不松懈,“不获全胜不收兵”。整个“红盾春雷行动”中都贯穿着我们的一些执法理念,比如说我们查办案件要通过“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市场”,又比如我们在平时工作中提出的要求:“查办案件是支撑,规范行业是目的,提升影响是效果”,在整个行动我们都要贯彻这些要求和理念。目前省局“红盾办”已派出7个工作组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再次进行专项督查,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指导相对滞后的市州改进工作,力争全面取得实效。同时,省局“红盾办”和牵头处室将重点针对会销、旅游等重点领域进行分类指导,突出查办大要案件,加强宣传,及时曝光行动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件,做好总结和推广。(2018-03-08 15:36:38)

      [主持人]:谢谢您,沈局长。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再一次感谢沈局长的耐心解答,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感谢您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下次节目再见!(2018-03-08 15:36:49)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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