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燕介绍对于“傍名牌”等混淆行为该如何界定和查处
[竞争执法处黄燕]:这位网友提的问题很好!目前混淆行为是市场竞争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我们竞争执法工作的规范重点。像这种“傍名牌”等混淆行为主要是通过制造混淆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的联系。那么类似“小龙坎”这种有一定影响的餐饮品牌,网友提到的市场上有很多,这里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合法经营的,比如通过加盟或者许可,或者自身拥有的商标等;另一种就是未经许可“傍名牌”的,首先,“小龙坎”是已注册成商标的,其他经营者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包括服务)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法》中的商标侵权行为;其次,“小龙坎”火锅店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装潢,包括店装修风格、装饰以及营业员统一服饰等等,如果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在消费的群体中具备了独特性和可识别性,在消费群体中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其他经营者使用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潢,引起消费者误认和混淆的,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市场混淆行为。这是应该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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