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宽介绍《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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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新出台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总体要求;第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第三是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第四是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第五是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平台的建设,第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整个意见有16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扩大民事行政案件法律援助覆盖的范围。逐步将劳动保障、家庭婚姻、教育医疗、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房屋质量安全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的范围。二是加强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衔接配合,完善法律援助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经济困难证明、通知辩护、法庭和看守所律师的值班制度。三是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门槛,使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复退军人及其家属、少数民族地区的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这里要强调一下对农民工、寺庙僧尼、退伍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工作在这一次的意见当中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定。四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全省法律服务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组织程序环节的标准,使法律援助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五是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提升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完善监督机制,推行实行个案的差别化补贴制度,完善法律援助中的投诉处理制度。六是推动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实现零门槛。实现法律援助咨询全覆盖、零门槛,全面推进“12348”法律热线建设,创新法律咨询服务方式。七是延伸法律服务站网络。在省外农民工集中地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比如近期在东北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