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正钦介绍我省出台的《农村公路条例》的主要亮点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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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请您介绍下我省的《农村公路条例》有什么主要亮点。(2017-09-29 10:11:32)

  [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总工程师梁正钦]:主要有四个方面:一、将农村公路发展由行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条例》从法律层面将村道纳入农村公路管理范畴,明确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发展的责任主体,并将农村公路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法规形式进行固化,为我省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输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实现农村公路发展由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2017-09-29 10:11:50)

  [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总工程师梁正钦]:二、从法律层面明确将农村公路发展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多年来,资金始终是制约我省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因素。《条例》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并逐年增长的资金保障机制,要求省、市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资金补助,稳定的资金投入为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同时,《条例》提出了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等资金筹集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为拓宽农村公路资金筹集渠道提供了法律依据。(2017-09-29 10:12:42)

  [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总工程师梁正钦]:三、充分调动各地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积极性。《条例》明确,对纳入农村公路规划项目库的农村公路项目可由地方自筹资金先行组织建设,待补助资金到位后拨付归垫。同时明确,对纳入规划项目库的村道项目在立项、国土等环节可以简化程序,设计文件可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无偿提供等,上述规定,充分调动了县级人民政府和行业部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2017-09-29 10:13:02)

  [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总工程师梁正钦]:四、充分发挥群众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条例》明确,由村民委员会具体承担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做好小修保养、日常保洁、维护路容路貌等工作。充分发挥了村委会议事机制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效调动了群众爱路护路热情,提升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激发农村公路管养内生动力。(2017-09-29 10:13:46)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