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捷介绍税收协定是如何为我国纳税人提供支持和保护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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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王总,您能不能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税收协定是如何为我国纳税人提供支持和保护的?

  [省地税局总会计师王捷]:税收协定对“走出去”企业除了降低税负、避免双重征税这些主要作用外,还能提供境外经营的税收确定性。“走出去”企业普遍会遇到这个问题,就是企业最初“走出去”的时候对当地的税收环境不熟悉。如果在没有与我们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投资经营,纳税人就要被动的适应东道国的国内法,由于东道国的国内法,从立法、执法都有很多不确定性,就会成为一个潜在税收风险。如果签订了税收协定,按协定办事,税收的预期就很明确了,有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此外,出现税收歧视和税收争议时,只有通过税收协定的双边协商机制才能有效地消除歧视,解决争端。

  [省地税局总会计师王捷]:举一个例子。有一个企业,在国外有一个代表处,当地税务局说不能执行和我国签订的税收协定的免税待遇,要按照他们的国内法征税,要补税罚款一千多万美金。主要是那个国家出台了一个法律,按照这个法律该企业不能享受免税待遇。企业向税务部门反映了这个问题,我们税务部门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汇报,通过双边税收磋商,最后对方同意优先执行协定待遇,圆满解决了这个问题,使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