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良娟介绍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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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罗厅长,首先请介绍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我国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建立于1955年,60年来这项制度对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稳定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也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从制度内部看,主要有两个矛盾:一是退休人员按单位管理,退休费用由财政或单位承担,事业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有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甚至出现了退休费不堪重负、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的现象。二是现行退休费计发办法是以工作人员退休前的“最终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分档计算;档次划分比较粗,难以体现同级别干部任职长短的细致区别,更无法合理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从社会层面看,由于上世纪90年代,企业改革了原有的退休制度,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其他就业群体也陆续进入到这一制度范围,但目前只有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原有退休制度,不同的制度模式产生了“双轨制”、“待遇差”的矛盾,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单位和职业个人都缴纳养老保险费,且待遇水平与缴费多少联系密切;而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缴费,待遇与缴费无关,从而引发了社会对保障制度公平性的质疑。二是由于制度模式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人员相互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以上这些矛盾日益积累,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要求加快改革、实行公平养老保障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2015年1月,国务院国发〔2015〕2号《决定》出台,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此项改革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党中央把全面建成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城镇企业职工和其他就业群体纳入了养老保障范围,特别是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普遍参保,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目前已经覆盖8.3亿人,只有5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排除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从我省看,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5177万人,全省275万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没有实行真正的养老保险,成为制度覆盖的“孤岛”。因此,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的必然选择。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二是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间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不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严重制约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政策统一、规则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既可以满足社会保障公平性、流动性和可持续性的要求,也能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因此,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撑。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三是有利于全面体现工作人员的劳动贡献,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热情。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水平实行既与本人缴费水平、也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待遇确定机制,更能充分体现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基本原则,更好地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特别是能够全面反映工作人员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将极大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的激情,促进对自身养老权益的保障意识。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四是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矛盾,实现制度公平、规则公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制度模式和政策,体现了制度公平、规则公平,能够逐步化解群体间因制度不统一、办法不一样导致对养老保险待遇差距引发的矛盾。当然,改革并不是把各类人员的待遇保持在同一水平,而是通过实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的规则公平。其实就已经运行30多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而言,即便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上,工作人员因薪级水平、缴费年限、退休年限和退休时间等方面的不同,其计算出的最终养老待遇也存在差异。因此,改革后,不同群体在制度公平、规则公平的前提下,养老待遇的多少不再与职务职级挂钩,而是主要与在职时的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有关。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