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良娟介绍此次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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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罗厅长,请您介绍下此次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哪些主要政策?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因时间关系,我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介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点:一是关于改革范围。改革适用于我省范围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这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是相适应的。需要说明三个问题:一是严格以编制为唯一参保“标尺”。严格按照编制管理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必须先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对两类情形的事业单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暂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再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养老保险范围;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处理。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这次改革范围,由原单位发放,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二是关于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这既有利于政策衔接,也有利于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具体规定是: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同时实行“3倍封顶、60%保底”的政策,即:个人缴费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资收入目前暂不纳入缴费基数,比如一些奖励性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这些能不能纳入、什么时候纳入,我们将在国家对缴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后再做相应调整。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三是关于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退休时工资打折的办法,比如35年工龄和42年工龄的人员都一样,均按90%比例计发退休待遇,不能完全体现工作年限长短对本人退休待遇的影响。改革后,养老待遇水平主要与缴费水平、缴费年限挂钩,基本养老金待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出一个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就按计发基数的1%进行发放。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工作人员退休时最终确定的计发基数为5000元、缴费年限为35年、60岁退休,则基础养老金为5000*35%=1750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以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如个人账户储存额共有50000元,国家规定在60岁退休时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则个人账户养老金为50000/139=360元。从新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可以看出,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是养老保险的基本价值取向。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四是关于改革前后待遇的衔接政策。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避免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差异过大,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平衡衔接政策,这也是历次重大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今后的待遇调整政策;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按新的待遇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为体现此前未参保工作年限的劳动贡献,再依据本人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长短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同时,为避免前后待遇差距波动过大,对于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和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对比,保低限高,即:新标准(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标准的,按老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标准。举一个例子:按老办法计发4000元,按新办法计发3800元,老办法高于新办法,则按4000元计发;反之,如按老办法计发3800元,按新办法计发4000元,则第一年退休的按3820元计发,第二年退休的按3840元计发,以此类推,第十年退休的按4000元计发。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五是关于建立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与在职人员的工资调整完全脱钩,而是按国家统一部署进行调待。比如,2016年我们就按照国家调待工作整体部署,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了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主要在国家确定的增幅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群体间衔接、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调整办法与企业退休人员办法一样,既与本人养老金水平、也与缴费年限挂钩。同时,针对此前退休“老人”的退休费计发中对工龄相对不敏感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改革前、后退休人员执行略有不同的办法,有效确保了调待工作的顺利完成。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六是关于职业年金。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要同步参加并建立职业年金。参保范围是所有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在职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同,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4%,单位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本人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将采取投资运营的方式计算收益,每年的收益也将全部计入本人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工作人员退休后,就可按规定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