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良娟介绍改革后我省原来开展的老机保将如何处理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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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罗厅长,接下来请您介绍下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后,我省原来开展的老机保如何处理?

  [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从1995年起,我省按照国家关于鼓励各省开展机保试点的原则要求,各市、县陆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但各地开展的原老机保试点在参保范围、保费筹集、待遇计发、统筹层次等方面均不尽相同,因此,如何妥善处理原机保试点中158万名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影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能够顺利推进。为此,省政府出台了清理规范老机保试点办法,明确通过以是否具有编制将不同参保群体进行范围界定,即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人员统一转移至机保制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的人员统一转移至企保制度。从增量改革的思路出发,明确转移至企保制度的退休人员要按照企保办法重新计算待遇并进行就高不就低对比核定后按新标准发放,在职人员允许按照本人历年真实性工资收入申报补缴同期未足额缴纳的保费;转移至机保制度的在职参保人员原机保试点中的个人账户允许各地进行统一清退。目前,这一清理规范工作已基本完成。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