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我对法院判决不满意,到信访局反映却说不属于受理范围,信访局难道不管吗?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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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待]:李局长,我与一个公司有借款纠纷,但我对法院判决不满意,我到信访局反映,他们却说不属于受理范围,让我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信访局难道不管吗?

  [省信访局副局长李永平]:这位网民朋友,你说的问题已经过法院判决。《信访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中央和省上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实行诉讼和信访分离,各级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访信件,应当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接待的涉法涉诉来访群众,应当做好法律宣传解释,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所以,你的问题不是信访部门不管,而是不受理。如果你不服法院判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按程序到相关政法机关反映。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