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征介绍营改增试点后二手房买卖的相关政策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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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张总,二手房买卖是此次营改增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您能给我们大家介绍下二手房的相关政策吗?

  [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张宏征]:好的,二手房买卖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关联度较高,社会关注度也较高。按照国家规定来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则免征增值税。而此项政策只适用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从我们四川来讲,个人将所购买的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依然和过去营业税政策一样,实行免税;如果是房子不足2年的话,按照增值税价税分离的特点来说其实是税负下降了。

  [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张宏征]:给大家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您的房子购买价格为100万元,按照营业税税制的话,需要以100×5%来计算,缴纳5万块钱的税款,但是在现有增值税税制情况下,我们就要按照房屋的不含税价进行征收税款,具体计算方法就是100万÷(1+5%)×5%,这么算下来,只需要缴纳4.76万元,相比营业税时就要少缴2000多元的税款。这里还有个情况要提醒大家,二手房的买卖和其他个人出租房屋按照国家规定目前由地税机关代征,相关业务办理和发票代开依然在所属地税机关办理,请大家特别注意。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