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玉宏介绍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是指哪些机构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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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罗局长,您刚才提到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是指哪些机构呢?

  [省高管局局长罗玉宏]:前面谈到了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可能大家对于这个机构还不是特别熟悉。实际上,就其履行《条例》规定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运政执法等职能职责来说,我们这个机构已经成立了15年。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行业监管工作步入正轨,这个机构又被赋予了高公路行业监管的职能职责。根据《条例》的规定,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是指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设置并按照规定权限履行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能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及其下设的各级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就是指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交通支队及下属各执法大队。大家可以访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执法总队)官方网站了解我们的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等具体事项。目前,我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三级架构的模式设立,即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执法总队)-交通执法支队-交通执法大队。按照片区管理的原则,全省共设置7个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即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至第七支队),各交通执法支队下设交通执法大队,每个大队管辖里程约为50-80公里,办公地点设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或服务区。目前,省编办已批准成立了106个交通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