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同志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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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和新华网同步直播的在线访谈栏目。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近年来,我省质监系统通过狠抓特种设备隐患整治、安全责任的落实以及动态监管、科技监管等工作,特种设备的事故率保持持续下降的趋势。为了让网友了解我省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同志就“加强特种设备管理”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今天来到我们直播间还有特设处副处长廖洋同志。欢迎各位,宋局长,首先请您给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网民朋友们,大家好,我是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今天很高兴能通过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这个平台跟大家互动交流,我愿意回答大家提出的相关问题。谢谢!(2015-10-16 09:59:17)

  [主持人]:宋局长,“特种设备”听上去比较陌生,请问什么是特种设备?有什么特点?请您给我们介绍下。(2015-10-16 09:59:46)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特种设备"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它有特定的内涵和范畴,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八大类设备。从建国以来,国家就一直对特种设备安全采取特殊的监管制度。总体上讲,这八类特种设备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危险性。如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具有失稳、失效和倒塌等危险性。第二、基础性。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例如,锅炉是工业生产的"心脏",为工业生产提供能源、动力;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石化装置中的比重高达40%以上,长输管道是继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运和航空运输之后的第五大运输工具,被称之为"生命线";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为现代生产物料的搬运设备,是支撑工业、交通业、建筑业等主要产业的"骨干"。第三、广泛性。特种设备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机械、冶金、船舶、交通、纺织、轻工、建材、医药等传统工业领域,以及航天航空等现代工业领域。同时,特种设备也是人民群众生活密不可分的重要基础设施,例如,电梯已经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气瓶作为最常见的压力容器进入千家万户,燃气压力管道成为城市的"生命线",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是人们享受现代生活的重要载体。第四、高耗能性。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均为高耗能特种设备。如锅炉,每年消耗的煤炭量占煤炭产量的80%以上。(2015-10-16 10:02:40)

  [主持人]:宋局长,请您介绍下我省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及安全状况。(2015-10-16 10:03:02)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我省登记注册的在用特种设备数量达到35.2万台,另有573.2万只气瓶和3.05万公里压力管道,这个数量,近年一直以10%~15%的速度增长。我省在用特种设备总量占全国3%,排第九位。(其中锅炉1.2万台、压力容器10.3万台、电梯15.1万台、起重机械6.3万台、厂(场)内机动车辆1.3万台、索道36条、游乐设施1656台)。全省现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2126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数居全国前列。特种设备制造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已初步形成产业集群。如以日立四川分公司为代表的成都绵阳电梯制造基地,以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自贡电站锅炉制造基地,以乐山竹根锅炉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乐山生活锅炉制造基地,以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为代表的德阳、成都青白江大型压力容器制造基地,以四川空分设备有限公司为代表的资阳低温压力容器制造基地。从安全状况来说,在设备数量大幅增加的同时,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我省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由2011年0.38降为2014年0.1,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万台设备死亡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低于省政府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2015-10-16 10:05:27)

  [主持人]:宋局长,我国对特种设备安全高度重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请问这部法有哪些特点?(2015-10-16 10:05:44)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三个特点:一是靠法律制度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制定实施,再一次凸显了这样一个理念:特种设备安全必须靠法律监管、靠制度监管。这一部法律在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了对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的可追溯制度、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可操作性非常强。二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我国特种设备数量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迅猛增长,为了应对特种设备数量激增带来的监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了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制,特别强调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就是要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负责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承担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三是从法律层面构建齐抓共管保安全的工作机制。特种设备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监管,不应是"保姆式"越俎代庖包揽企业责任,而应是"警察式"的监管,依法督促产、销、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要求,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15-10-16 10:08:08)

  [主持人]:电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我省高度重视电梯安全,今年颁布了《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宋局长,请您给我们介绍下该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2015-10-16 10:08:24)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省的电梯数量从2010年的4万余台增至15万余台,5年间,电梯总数翻了三倍多。与此同时,电梯安全监管中的新问题、新矛盾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一是电梯问题有"四多":民事纠纷多,举报投诉多,群体上访多,伤害事故多。二是电梯监管有"三难":管理难、监察难、处理难。仅成都市质监局每年调查处理的举报投诉就达400余次。三是国家法律规定比较原则,不能完全满足电梯监管工作的需要。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包括电梯在内的八类特种设备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作了规定,但部分内容过于原则、不够清晰,缺乏操作性。为了加强和完善我省电梯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妥善处置和化解矛盾纠纷,我们于2012年正式启动了《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该办法于2015年6月8日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8月1日正式实施。(2015-10-16 10:10:36)

  [主持人]:宋局长,针对刚才您介绍的内容,请介绍下《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2015-10-16 10:10:49)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强化了对薄弱环节的要求,增加了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明确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办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处理相关的投诉、督促电梯所有权人及相关单位落实电梯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更新的经费等工作。(二)加强公共场所电梯的监管。《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电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二是要求设立专人进行现场疏导,部分电梯应当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三是要求配备采集和监测运行参数功能的装置。(三)强化居民住宅电梯的监管。另外,《办法》还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居民住宅电梯予以规范:一是区分居民住宅电梯所有权的不同情况,确定居民住宅电梯的使用单位,明确相关责任;二是与物业服务有关规定相衔接,加强居民住宅电梯的使用管理;三是根据居民住宅电梯的不同情况,明确居民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四)规范电梯的维护保养市场。针对目前电梯维护保养比较混乱的现状,《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予以规范:一是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并不得将维护保养业务转包、分包;二是异地开展工作时应当将相应资质证明告知所在地市(州)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便于加强监管;三是对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对如何开展维护保养业务进行了规范,特别强调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2015-10-16 10:14:50)

  [主持人]:电梯已经是大多数住宅楼的基本设施,住宅电梯的产权属于所有业主共有,但管理者又是物业公司,还有的住宅楼没有物业公司。对这些情况,《办法》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如何界定的?(2015-10-16 10:15:11)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办法》对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界定,解决了长期以来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一是电梯安装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给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二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三是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只有1个所有权人的,该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有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经协商无法确定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其中1个所有权人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人,其他所有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四是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电梯使用单位;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2015-10-16 10:16:35)

  [主持人]:今年以来,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全国各地电梯事故,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请问省质监局在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方面主要抓了哪些工作?(2015-10-16 10:16:58)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电梯,已经和大家生活密不可分。全国各地的电梯事故,也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目前,我省电梯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今年以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今年3月,我局与住建、安监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对全省在用电梯逐台进行安全风险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电梯"逐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落实整改措施。特别针对管理薄弱的"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报请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对安全状况较差的老旧电梯,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更新改造。目前,我省已完成阶段性的电梯风险排查工作,发现并整改隐患电梯11279台。二是开展隐患专项整治。我们认真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多起电梯安全事故教训,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对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以及采用单组机械部件实施制动的电梯,积极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组织300多家电梯生产、维保单位及电梯使用单位,集中力量对单组机械部件实施制动的电梯的制动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梳齿板以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了检查。排查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696台,发现问题扶梯1425台。排查曳引驱动乘客电梯75302台,发现问题电梯3722台。上述排查出的隐患已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三是大力宣传贯彻《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积极组织电梯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宣传活动,已印制5万份《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万份电梯安全知识和宣传画报进行免费发放;同时通过电视、电台、网络、微信、手机报以及地铁移动传媒,社区及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平面传媒方式进行宣传,普及电梯法律和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参与电梯安全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创新监管措施。加快推进电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启动全省中等以上城市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力争攀枝花、泸州、广元完成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示范建设;进一步加强定期检验,开展抽查检验和风险评估,加快电梯风险评估地方标准建设;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逐步建立利用商业保险做好电梯事故处理工作的管理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政府领导和协调作用,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对电梯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机制。(2015-10-16 10:22:14)

  [主持人]:谢谢宋局长。今天的访谈非常受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们就回答网友的提问。(2015-10-16 10:22:15)

  [小文]:我所住小区的电梯已经超过定期检验时间几个月了,但是一直都还在使用,每次乘坐电梯的时候,都非常担心,和物管交流过几次也没有作用。我想咨询,遇到这种情况问题,该怎么办?我们有什么投诉的渠道?(2015-10-16 10:22:39)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根据《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受业主委托,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网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当向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要求物管公司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年度定期检验。同时,也可向当地区(县)质监局特监科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12365进行举报投诉。(2015-10-16 10:24:07)

  [高高]:我们经常会看到“电梯吞人”的新闻,都有“坐电梯心慌慌” 的感觉,遇到这种问题应当怎么办?电梯是否有规定每年都必须“体检”?如果遇到没有“体检“的电梯,应当如何监督?(2015-10-16 10:24:42)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根据《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第40条和第83条第4款也要求使用单位提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并接受定期检验,否则将实施相应行政处罚。首先,我们建议所有的乘客,如果我们对电梯的安全有疑虑,请务必尽快离开轿厢。离开轿厢后,请及时告知电梯的使用单位、管理单位,请使用单位、管理单位联系电梯的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检修。如果遇到未做"体检"的电梯,希望各位业主能够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履行使用单位职责,要求他们尽快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如果使用单位拒绝的话,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监科或拨打12365进行投诉举报。(2015-10-16 10:26:03)

  [爱妃]:如果被困在了电梯中尤其长时间被困,应该怎么办?(2015-10-16 10:26:27)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很多人在乘坐电梯时常常会担心,如果电梯发生故障或者遇到停电等情况被困在电梯里该怎么办呢?这里,我提醒大家,如果被困在电梯里千万不要慌张,要保持冷静,不要通过扒开轿厢门等方式出去,应该等待专业电梯维保公司的救援。实际上,这时候人在电梯轿厢内是安全的,不要惊慌,以避免使其他乘客产生紧张情绪。大家应尽快通过轿内操纵盘上的警铃按钮(报警按钮)或该通话系统向值班室人员报警求救,值班室人员接警后,会联系专业救援人员及时进行救援。另外,现在轿厢内都要求标有电梯救援热线电话,如果有手机信号,则可拨打此电话,救援机构接到报警后会及时进行救援。根据《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乘客要注意切忌在轿厢内自行扒开轿门,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近年来,有多次事故,都是因为人员在电梯内被困后,自行扒开轿厢门出去、或者非专业人员救援,最后酿成人员伤亡的悲剧。在救援过程中,乘客应积极配合,务必要听从专业救援人员的指挥,以确保安全。(2015-10-16 10:29:05)

  [主持人]:宋局长,最后请您再给我们介绍下下一步我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思路与对策。(2015-10-16 10:29:19)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从夯实基础、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等方面着手,强化安全。一、完善"六大"体系。(一)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四川省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和《四川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两个地方性法规的颁布施行,对于促进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二)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着力提升动态监管水平,逐步实现对各个设备、各个环节、各个地区的全覆盖,对特种设备进行全过程、实时、有效、动态跟踪监督。做到特种设备及时登记、及时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监管效率。(三)构建安全责任体系。明确特种设备各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定位及相互关系,明确安全责任;完善落实责任的机制与措施,确保履行安全责任;加强执法与监督,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四)构建风险管理体系。应用风险理论,综合考虑设备失效概率和事故后果,以防范重大风险为重点,以注重差异性、提高针对性、保证有效性为原则,研究构建针对不同设备、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的分类监管模式。(五)构建绩效评价体系。有效开展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工作的安全绩效评价,以最小的社会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安全与节约效能,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协调统一。(六)构建科技支撑体系。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能力,建立行业大科技的工作平台和管理运行机制,有效整合特种设备科技资源,畅通科技需求渠道,组织开展科技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对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的支撑、保障、促进作用。(2015-10-16 10:33:28)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二、落实"四方"责任。(一)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义务作了详细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通过全面履行各项安全义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二)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的责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强调企业主动报检的同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认真完成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任务,按照区域覆盖的原则,保证设备的定期检验率;二是要确保检验工作质量,严把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安全质量关,严把特种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性能关,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杜绝因检验把关不严而导致的责任事故。(三)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必须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赋予的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许可;严把现场安全监察关,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把事故调查处理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责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四)地方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因此,各地要争取政府更加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将事故处理预案纳入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中,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组织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2015-10-16 10:37:48)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三、打好"三大"战役(一)打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一是要组织集中攻坚。开展全省范围内电梯安全风险排查活动,对"问题电梯"评估、建档,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消除风险;特别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电梯,要通报地方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挂牌督办;要加快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二是要构建长效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96933"电梯应急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电梯责任保险,构建"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通过电梯大会战,做到电梯监管心中更有数,重点更突出,监管更有效,实现保障安全、为民服务的双重目标。(二)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深入开展隐患整治,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该项工作计划三年内完成,今年作为开局之年,一定要打好基础。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组织实施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规范生产环节和检验检测行政许可工作,保障质量安全。二是基本完成使用20年以上老旧管道定期检验、风险评估工作,确保检验质量。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发挥技术机构的支撑作用,指导关键技术分析和风险评估等工作。(三)打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是我国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一定要全力抓好落实。一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要夯实工作基础,开展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逐步将锅炉能效数据纳入动态监管系统;各地要摸清在用燃煤工业锅炉底数,制定能效普查的推进计划并启动实施。三要提升锅炉系统运行水平。推进锅炉系统安全、节能、环保标准化管理,今年完成1-2个标杆锅炉房示范建设;各地也要开展相关培训,促进锅炉运行人员操作技能提升。四要立足职能,配合有关部门推广高效锅炉、实施节能改造、淘汰落后锅炉,做好相应的测试监测工作。(2015-10-16 10:43:03)

  [省质监局副局长宋昌勇]:今天,围绕特种设备谈了一些看法。当前,我们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党和政府对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服务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正处于风险较高、矛盾凸显的社会敏感期,全社会对提高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正处于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需求升级期,特种设备利益相关方对质监部门提供优质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可以说,我们当前正面临着自身能力与越来越高的履职要求不完全适应的矛盾。我们将主动适应环境变化,科学把握发展规律,夯实发展基础,综合运用战略思维与系统思想,全力推进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事业新局面。(2015-10-16 10:44:32)

  [主持人]:谢谢您,宋局长。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再一次感谢宋局长的耐心解答,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感谢您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下次节目再见!(2015-10-16 10:44:44)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