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同志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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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和新华网同步直播的在线访谈栏目。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全省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等方面,取得了成效,全省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2015-09-24 10:04:24)

  [主持人]:为了让网友了解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同志就“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2015-09-24 10:04:39)

  [主持人]:今天来到我们直播间还有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泉同志,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李为同志,劳动监察处副调研员周云忠同志以及劳动关系处主任科员彭江同志。欢迎各位,杨书记,首先请您给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2015-09-24 10:04:55)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网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进行网上交流。(2015-09-24 10:05:13)

  [主持人]:杨书记, 请您首先给我们解释下什么是劳动关系以及如何正确认识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5-09-24 10:05:21)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劳动力与其生产资料结合并提供报酬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受制于一定社会中经济、技术、政策、法制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等的影响,是人们社会活动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和谐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2015-09-24 10:06:11)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日前,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系统阐述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新时期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崭新的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劳动关系相应地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此相适应,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劳动关系工作制度机制逐步完善,总体上保持了全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劳动关系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还比较多,导致一些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劳动关系主体构成更加复杂,企业用工形式和分配方式更加多样化,劳动者利益诉求及其表达方式更加多元化,劳动关系问题与其他经济社会问题的关联性、传导性不断增强,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着诸多压力与挑战。这些劳动关系问题如果处置不当、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影响企业发展,甚至影响国家发展稳定。(2015-09-24 10:09:12)

  [主持人]:杨书记,请您给我们介绍下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哪些重要意义。(2015-09-24 10:09:27)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处理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调结构、转方式中的劳动关系问题,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顺利进行,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本质量、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更需要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职工与企业共同应对挑战,为稳定经济增长做出贡献。二是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妥善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切实利益,有利于全社会的发展、稳定、和谐,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三是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好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关系,实现职工群众和企业经营者共同发展,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把各方面力量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2015-09-24 10:10:43)

  [主持人]:杨书记,请您再给我们介绍下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的成效。(2015-09-24 10:11:07)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省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化的劳动关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制化的劳动关系的体制性转变,初步形成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保持了全省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稳定。一是劳动合同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实行,我省全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9.8%,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明显改善和规范,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和就业质量得到提升。二是集体合同覆盖企业范围不断扩大,全省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8.7%。三是全省普遍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共建立包括工业园区、街道(乡镇)在内的三方机制2524个,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继续向纵深发展,创建覆盖面继续扩大,创建标准得到进一步完善,全省开展创建活动的产业园区总数已达214个,已有683个乡镇和街道开展了创建活动。四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迅速推进,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实践证明,这些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对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企业改革的深化、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09-24 10:13:05)

  [主持人]:杨书记,当前我省劳动关系中有哪些主要特点。请您给我们介绍下。(2015-09-24 10:13:19)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现阶段,我省劳动关系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关系逐步占主体地位。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从1990年的约60%,下降到2013年的约20%,而私营、外商投资、个体及其他非公有经济单位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从1990年的约18%上升到2013年的约70%。二是企业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多样化带来劳动关系多样化,就业形式的多样化也使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增加。三是劳动关系的区域性特征明显,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而国有企业较多的地区,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特征依然存在。四是以农民工为代表的流动性就业群体比重增大,就业不稳定、劳动合同不规范、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工资被拖欠、劳动条件差等问题较为突出。(2015-09-24 10:14:50)

  [主持人]:杨书记,请您再介绍下当前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2015-09-24 10:15:02)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当前,我省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但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是一些企业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现象时有发生;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部分行业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型中小企业面临着较大的市场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盈利能力下降,涉及劳动关系处理、拖欠克扣工资、欠薪逃匿等现象时有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将会在一些地区一直处于高位。二是随着80后、90后新生代劳动者逐步成为劳动队伍主体,他们更加关注工资收入水平、劳动条件的整体改善,以及自身的职业发展,如果引导或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甚至发生集体停工等群体性事件。三是部分企业落实基本劳动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劳动环境和条件恶劣、劳动定额偏高、超时加班等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劳动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四是基层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比较滞后,事先防范、柔性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工作手段和制度措施还较为短缺。(2015-09-24 10:16:42)

  [主持人]:谢谢杨书记。今天的访谈非常受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们就回答网友的提问(2015-09-24 10:16:56)

  [陈建福]:在劳资双方出现劳动或者纠纷的时候,作为职工应该如何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呢。(2015-09-24 10:17:07)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总的原则就是把劳资纠纷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发生劳资纠纷的时候,作为职工群众要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是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通过行政执法部门解决劳资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个选择是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用人单位和职工如果双方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2015-09-24 10:18:00)

  [李丽]:符合什么样的条件,职工才能够拿到保障金来支付职工的工资。(2015-09-24 10:18:22)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原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第15条规定:“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至于用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条件和程序,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2015-09-24 10:18:47)

  [主持人]:杨书记,请您再给我们介绍下我省在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2015-09-24 10:19:06)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我们归纳起来就是两个,一个是制度建设,第二是专项检查。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落实欠薪治理体系方面。争取省政府同意,会同发改、住建联合发文,落实主管部门处理责任制、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制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制,在全国率先建成了以源头治理为主的欠薪治理体系。二是深入专项检查,确保职工劳动报酬权益。今年,我省重点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派出执法检查人员7956人次,检查用人单位25987户,涉及职工170.53万人,其中农民工142.79万人;通过监察执法已责令支付18.11万名职工工资107695.11万元,其中支付16.52万名农民工工资97930.95万元,有效保障了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2015-09-24 10:20:30)

  [主持人]:杨书记,再请您介绍下近年来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在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维护我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所做的工作。(2015-09-24 10:21:04)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近年来,我省各级调解仲裁机构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当事人意见反馈机制、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和仲裁监督员机制,主动接受当事人的评价和监督。坚持实行案件分类处理,优化仲裁办案程序,积极探索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的措施,探索建立"多方轮流驻会"和"流动仲裁庭"、"定期回访当事人"等办案监督、便民服务措施,调解仲裁服务功能逐步完善,争议处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依法、及时、稳妥地处理了大量争议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省劳动人事关系的总体和谐稳定。2011年至2014年,全省共立案21万件,仲裁结案率均在97%以上,调解成功率均在90%以上。(2015-09-24 10:22:42)

  [主持人]:杨书记,请您再介绍下我省对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出了哪些具体原则。(2015-09-24 10:22:48)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他们的根本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要坚持依法构建,将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发挥法治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三是要坚持共建共享,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推动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四是要坚持改革创新,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不断探究我国劳动关系的规律和特点,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工作理论、体制、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2015-09-24 10:23:38)

  [小紫]:现实中职工的薪酬议价能力很弱,如何确保职工工资增长的权利得到保障?(2015-09-24 10:24:08)

  [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泉]:刚才这位网友提到如何保障职工工资增长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党和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我们作为职工个人的工资,首先要通过工会把自己的要求和愿望表达出来,同时积极建议工会代表广大职工和企业方来协商。这个协商首先是要考虑企业的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通过协商,使在企业有经济效益的情况下,职工工资能够得到相应的增长。所以说刚才这位网友,如果对自己的报酬收入水平有愿望有要求的话,请你向你所在的工会组织反映,由工会代表你去和企业方协商。(2015-09-24 10:25:23)

  [半边天]:目前就业歧视的问题仍然广泛存在,而且越来越隐性化,包括对性别的歧视,对于减少就业歧视,您有哪些好的建议?(2015-09-24 10:25:46)

  [劳动监察处副调研员周云忠]:在解决就业歧视方面,要加强行政部门的专项监察。比如说乙肝病原体携带者,如果受到歧视的话,对企业首先是责令整改,如果造成损失的话,将要求企业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2015-09-24 10:27:13)

  [小工]:目前工会的“存在感”很弱,而且工会属于资方基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您如何看待这个说法?您觉得应该怎样让工会能够切实的保障职工权利?(2015-09-24 10:27:23)

  [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泉]:刚才这位网友提到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定程度的存在。我们国家的工会,是职工的代表组织。基层的工会、企业的工会,可能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有的时候确实没有很好反映职工的诉求,这个方面就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建设,使我们工会组织能够切实代表职工的利益,特别是在涉及职工维权方面,我们工会通过组织建设,进一步来反映职工的诉求,进一步增强我们工会组织的代表性。这一方面我相信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工会组织特别是通过工会组织的发展,能够进一步代表广大职工群众。(2015-09-24 10:28:52)

  [网友20150924101707_764]:我省加强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方面有什么规定呢?(2015-09-24 10:29:05)

  [劳动关系处主任科员彭江]: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这是落实基本劳动标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立法进程,在原有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目前,我省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我省的贯彻实施意见,力求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015-09-24 10:29:35)

  [主持人]:杨书记,请您给我们的网友们介绍下在当前,我省要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的劳动关系的突出矛盾有哪些?(2015-09-24 10:29:45)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个不断解决劳动关系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和增加和谐因素的动态过程。当前,要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三个方面的突出矛盾。一是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是当前劳动关系领域最为突出的矛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快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开展全面治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部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工资支付监控手段不完备、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二是妥善解决部分企业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随着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因部分企业历史欠缴社会保险费等问题引发的劳动关系矛盾逐步增多,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要在加强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既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又注意从实际出发,兼顾考虑各种因素,推动企业和职工双方充分协商,分类妥善解决。三是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规范。要依法规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转型升级和兼并重组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15-09-24 10:31:47)

  [主持人]:杨书记,最后请您再给我们介绍下下一步我省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计划和安排。(2015-09-24 10:32:00)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一是抓紧制定出台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交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以两办名义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建立完善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指导各地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扩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创建标准,提高创建质量。三是加快推进成都市新都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具有代表西部和县(区)域特点推广价值的劳动关系工作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引向深入。(2015-09-24 10:33:19)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二)全面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一是加大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力度,重点加强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偏大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通过转正、外包等"四个一批"的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在过渡期内将比例降下来。二是不断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用工管理,重点解决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尤其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三是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年底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开展一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全省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2015-09-24 10:34:22)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一是加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我省新的标准得到贯彻实施。二是充分发挥企业工资指导线作用,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为重点,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力度,努力实现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同步增长。三是按国家要求按时完成企业薪酬调查任务,搞好企业薪酬调查数据分析与应用,及时发布行业人工成本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2015-09-24 10:35:18)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四)加强基本劳动标准管理工作。一是重点指导督促非公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下放后的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指导服务。三是积极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加强高温津贴支付监督管理。四是开展探亲假等制度工作调研,积极向国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建议。(2015-09-24 10:35:54)

  [人社厅机关党委书记杨杉]:(五)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一是加强经济新常态下我省劳动关系基础状况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劳动关系情况特别是可能影响劳动关系的重要事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提高劳动关系监控分析和形势研判能力。二是妥善处理企业改革改制、兼并重组过程中劳动关系问题,建立劳动关系群体事件防控机制,及时预防和处理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突发事件。(2015-09-24 10:36:34)

  [主持人]:谢谢您,杨书记。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再一次感谢杨书记的耐心解答,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感谢您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下次节目再见!(2015-09-24 10:36:46)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