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弋戈介绍危旧房棚户区的概念及范围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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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代处长,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下危旧房棚户区的概念及范围。

  [住房改革和保障处处长代弋戈]:说起棚户区,其直观特征是集中连片、低矮老旧、配套不齐、环境脏乱差,不适宜居住。具体地讲,典型的棚户区是:相对集中连片(一般按照50户以上掌握),房屋结构简单,多为砖木结构或木结构;单套面积小、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脏、乱、差的危旧住房片区。除了这种典型的棚户区,目前国家和我省棚户区改造范围在延伸和扩大。目前我省的棚改还包括以下类型的危旧住房。

  [住房改革和保障处处长代弋戈]:城中村改造。顾名思义,城中村指城市中的乡村。城中村住房是过去农村征地(指征用农民的承包地或自留地)后遗留下的住房。城中村所在区域已撤消了乡村行政建制,实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镇管理,生产生活方式也与城镇居民一样,有的居民身份已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居民住房性质还是农村住房,其住房的土地性质还是集体土地(宅基地)。需要说明的是,城中村改造和现在的农村征地安置还房建设是两回事,不能将后者作为城中村纳入棚改范围。

  [住房改革和保障处处长代弋戈]: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这里的老旧住宅小区主要指的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的多层建筑住房小区。严格意义上讲,这些住房不是棚户区,但房屋老旧,管网线路和配套设施老化甚至破损,住区环境差,有的还存在安全隐患,亟需改造。 另外,棚户区改造不仅在城市内(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施,也在城市外实施。城市外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包括两部分,一是企业的职工危旧住房改造,如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农垦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等;二是小城镇的危旧住房改造。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