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洵]:工商改革后那还有哪些特殊主体的设立须经前置许可审批?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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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洵]: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那还有哪些特殊主体的设立须经前置许可审批?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这次改革的内容还是比较丰富,其中先照后证的试点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热点之一。按照《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在成都、遂宁、泸州、甘孜将选择一定的区域先进行先照后证试点,试点地区的工商登记和前置许可将由原来的130项大幅缩减为13项,压缩率达90%。仍保留的13项前置许可具体是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及包括各类交易所,如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以及其他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类的交易所,另外就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其他金融机构,其他类别还包括烟草制品生产和批发,民用枪支制造、配售企业。其余117项涉及经营项目、经营资质、资质审批的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这是先照后证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