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健介绍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鼓励广大群众投资兴业方面的亮点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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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沈局长,这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鼓励广大群众投资兴业方面有哪些亮点?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这一措施彰显了我国营商环境的自由度与包容性。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二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要求和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允许“一照多址”和 “一址多照”。 授权市(州)人民政府甚至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地区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三是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以年报制度取代年检制度,过去那种因为年检跑几趟工商局的情况将不会再出现。企业由过去向监管部门负责变更为通过信息公示向社会负责,既便利了企业,又促进了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四是实行“先照后证”试点。“先照后证” 直接破解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繁多,证、照互为前置等等困局,降低了公司设立成本,有助于投资人在最短时间内从公司登记机关取得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从事获得行政许可之前的其他开业筹备工作。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五是构建全省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尊重与保护交易对象与公众的知情权,提高企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同时,也可以鼓励公司诚信经营,遏制公司失信行为,降低交易成本,控制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