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新杰介绍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的职能

  • 2014年04月03日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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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邓巡视员,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下省政府金融办的职能是什么?

  [省政府金融办副巡视员邓新杰]:好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它是一个很新的机构,2008年才刚刚成立。当时为了加强对地方金融业的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整合原省政府财贸办、上市办职能的基础上设立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金融办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市场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协助中央驻川金融管理机构的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加强资本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全省企业的上市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指导和推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和资产重组;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政府金融办副巡视员邓新杰]:从我们金融办的职能可以看出它的角色可以概括为这么几点:一是地方政府管理金融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二是政府与金融机构、金融业各方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三是协助和配合中央金融管理机构共同维护金融秩序,维护金融稳定;具体负责小贷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 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省政府金融办遵照省委、省政府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部署,履行地方金融市场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按照发挥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同作用的思路,从政策支持、金融创新、构建机制方面,积极推进全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着力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