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新杰介绍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方面的情况

  • 2014年04月03日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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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还有一位叫车司卡的网友提出了“最近看电视说四川在搞农村土地承包权贷款,农村企业可以用农村土地承包权去银行贷款,利息还比较低。怎么办这个贷款喃?”邓巡视员请您回答下这位网友的问题。

  [省政府金融办副巡视员邓新杰]:这个问题其实早在2007年我们成都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在成都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工作。这位网友所说的这个贷款,确切地说应该是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这个工作我们正在搞试点,去年我们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农业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这个试点是在成都、德阳、绵阳等9县(市、区)开展。 

  [省政府金融办副巡视员邓新杰]:在这儿我简单介绍一下,要获得这个贷款它有一些必备的条件:一个是借款人必须拥有合法的土地经营权,这个土地经营权必须权属明晰,无其他争议,同时第三个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土地的性质,不能超过承包土地剩余的承包期限,至于具体申请贷款的具体程序,我建议你咨询开展试点地区的相关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