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琦]:消费者在办理银行业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如何维权

  • 2014年03月27日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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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有位叫陈琦的网友在我们的访谈预告发布后,就发来了他所关心的问题,他提出“王书记,我作为一名金融消费者假设在办理银行业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我应该如何维权?”,王书记请您回答下这位网友的问题。

  [四川银监局纪委书记王国成]:金融消费者在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首先通过银行网点、银行服务热线等渠道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投诉,消费者认为其投诉未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妥善处理的,可以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进行再次投诉,我们四川银监局信访举报中心就是负责接收再次投诉的部门;或者寻求司法救济,司法维权。

  [四川银监局纪委书记王国成]:我们四川银监局一直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按照“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依法维权、协调处置”的工作原则,切实推进四川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川银监局纪委书记王国成]:一是预防为先,主要是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和业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二是教育为主,我们四川银监局近年来持续开展了“送金融知识下乡进社区”、“公众教育服务月”等宣传活动,普及金融消费知识,帮助金融消费者更好地享受金融服务。2013年9月,我们组织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投放公益广告、举办金融讲堂等多种形式,围绕金融消费者关心的理财、保险、银行卡等业务进行了广泛宣传。金融消费者可通过这些活动加强对金融知识的了解,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三是依法维权、协调处置。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银监会2012年成立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四川省银行业协会成立了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今年我们也将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部门,依法协调维护金融消费者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