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介绍2013年我省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 2014年01月28日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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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刘局长,刚才您也提到了我们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这也是个非常重要的工作。请您再给我们介绍下2013年我省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健]:安全生产大检查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去年一段时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国务院安委会专门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刚才介绍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2013年6月到9月,在全省上下集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次大检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和副省长、省政府安委会主任刘捷等省领导先后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批示指示,省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及时制定紧急通知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17家省级部门牵头负责20多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迅速细化检查方案。二是强化督查,推动工作落实。省政府安委会组织21个由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的综合督查组,先后两轮对全省21个市(州)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成立12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暗访暗查,针对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发点球"的方式进行了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三是严格督办,切实整改隐患。省政府安委会对《四川日报》公告的全省第十一批37条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大检查期间,重点整治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黑龙江煤监局对我省部分国有重点煤矿暗访检查和专项交叉监察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对相关煤矿及人员实施了行政处罚。省政府安办将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第十一组督查检查出的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列为重点督办项目。同时,强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落实5个省级部门分片牵头督查15个产煤市(州)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从源头消除隐患。四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先后开展了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省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厅等9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大检查。2013年1-9月,全省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3.7万起。五是创新举措,推进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王东明书记"治顽疾要有超常规办法"的批示要求,强化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绩效问责,创新制定了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台帐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制度、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进度和重大安全隐患及典型案例周调度统计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政府及省政府安委会修改完善了《四川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制度》、《四川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同时总结大检查成果,8月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六是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013年1-9月全省共接到各类安全生产举报信息1804起,查实1375起,兑现举报奖励21.2万元。目前我省已形成信访信件举报、"12350"电话举报、"局长信箱"网络举报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举报体系。七是统筹兼顾,强化安全基层基础。一方面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基本能力建设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基本能力建设3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大道路波型防护栏等安保设施建设。再是积极推进科技兴安工程建设。八是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我们的工作目标是不发生事故,但是一旦发生,我们必须按照要求对责任单位严格追究。这一点尤其是对泸县5.11煤矿事故,我们泸州市法院已经进行了一审宣判,涉及的责任人已经进行了责任追究,我们对违法企业也实施了关闭,依法吊销了相关证照,并处以罚款250万元。该起事故的查处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