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春介绍《旅游法》对做好旅游安全救援工作是如何规定的

  • 2013年10月29日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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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王组长,请您介绍下《旅游法》对我们做好旅游安全救援工作是如何规定的呢?

  [省旅游局纪检组长王继春]:涉及到旅游安全保障这个方面,第一是主体责任制度一是确立了政府统一负责、部门依法履职的监管责任;二是明确了旅游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三是明确了旅游者的自我保护义务。2.全程责任制度。一是事前预防制度,包括政府的风险提示、流量控制,旅游经营者的安全评估、说明警示和培训、高风险旅游项目许可、购买责任保险和提示旅游者购买意外保险,旅游者掌握相关信息和告知健康信息等义务;二是事中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政府的安全监管和救助,旅游经营者的报告和救助,旅游者遵守安全规定等义务;三是事后应急处置制度,包括政府的处置,旅游经营者的必要处置,旅游者的配合和依法承担费用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