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新《立法法》
省法制办主任张渝田同志阐述了《立法法》的法律地位和重要功能,介绍了新修改的《立法法》的主要特点:一是实现了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二是为授权立法设定限制;三是健全了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机制;四是明确了税收法定原则;五是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六是科学合理收放地方立法权;七是多管齐下全面提升立法质量。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