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
省法制办主任张渝田同志介绍了新修改《环保法》的特点:一是反映了全社会对于改善环境状况的强烈愿望;二是从昔日的“软法”变成了现在的“硬法”;三是第一次将环境保护置于优先位置,是环保理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四是明确了环保法的定位,恰当地处理了环保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五是明确权利义务、扩大公众参与,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六是引入“按日计罚”制度,加大企业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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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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