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曾仕贵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 2015年07月29日 11时37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川府函〔2015〕166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曾仕贵同志评定为烈士的请示》(眉府〔2015〕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曾仕贵,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眉山市东坡区人,生前系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铁象村5组村民。2013年6月30日,曾仕贵同志为抢救2名落水群众,不幸被洪水卷走,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曾仕贵同志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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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曾仕贵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 2015年07月29日 11时37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府函〔2015〕166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曾仕贵同志评定为烈士的请示》(眉府〔2015〕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曾仕贵,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眉山市东坡区人,生前系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铁象村5组村民。2013年6月30日,曾仕贵同志为抢救2名落水群众,不幸被洪水卷走,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曾仕贵同志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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