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省博美山森林公园的批复

  • 2015年05月28日 09时25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川府函〔2015〕106号

    甘孜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设立博美山省级森林公园的请示》(甘府〔201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四川省博美山森林公园。

      二、四川省博美山森林公园位于白玉县境内,面积980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98°47′16″—98°49′52″,北纬31°13′06″—32°10′40″。四界范围为:东至亚通村,南至基东,西至边中,北至波克(详见附件)。

      三、森林公园内原有的权属关系不变。

      四、你州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加快推进森林公园的划界立标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编制《四川省博美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林业厅审查批准后实施。

      附件:四川省博美山森林公园界线范围图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川府函106号附件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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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省博美山森林公园的批复

  • 2015年05月28日 09时25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府函〔2015〕106号

    甘孜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设立博美山省级森林公园的请示》(甘府〔201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四川省博美山森林公园。

      二、四川省博美山森林公园位于白玉县境内,面积980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98°47′16″—98°49′52″,北纬31°13′06″—32°10′40″。四界范围为:东至亚通村,南至基东,西至边中,北至波克(详见附件)。

      三、森林公园内原有的权属关系不变。

      四、你州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加快推进森林公园的划界立标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编制《四川省博美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林业厅审查批准后实施。

      附件:四川省博美山森林公园界线范围图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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