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 2014年08月29日 14时5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川府函〔2014〕16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四川省国防教育实施办法》、《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研究,省政府同意命名成都市烈士陵园等37个单位为第三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

      附件:四川省第三批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

    川府函163号附件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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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 2014年08月29日 14时5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府函〔2014〕16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四川省国防教育实施办法》、《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研究,省政府同意命名成都市烈士陵园等37个单位为第三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

      附件:四川省第三批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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