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川大相岭市级自然保护区、四川芹菜坪市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 2014年06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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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府函〔2014〕115号

    林业厅:

      你厅《关于四川大相岭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川林〔2014〕38号)和《关于四川芹菜坪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川林〔2014〕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川大相岭市级自然保护区和芹菜坪市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二、四川大相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雅安市荥经县境内,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2°29′—102°52′,北纬29°28′—29°43′之间。其四至界线为:东与四川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龙苍沟国家森林公园相连,西、南以荥经县与汉源县的县界为界,北与荥经县安靖乡、龙苍沟乡、泗坪乡、新庙乡、三合乡毗邻。保护区总面积29000公顷,其中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面积分别为12730公顷、5380公顷和10890公顷。

      三、四川芹菜坪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乐山市沐川县境内,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3°38′—103°52′,北纬28°49′—28°58′之间。其四至界线为:东与沐川县幸福乡、建和乡、永福镇相邻,以双河口至金庙山脊为界;南与马边县荍坝乡、老河坝乡以及屏山县中都镇相邻;西与沐川县武圣乡、利店镇、马边县石梁乡毗邻;北与沐川县武圣乡相邻,以鹰嘴岩至双河口山脊为界。保护区总面积3662公顷,其中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面积分别为1959.6公顷、1061.8公顷和640.6公顷。

      请你厅与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上述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健全保护机构,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并按照批准的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组织勘界并向社会公告。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建设项目对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环境影响评价要严格把关,采取各种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不良影响,并责成项目开发单位落实恢复治理和补偿措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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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川大相岭市级自然保护区、四川芹菜坪市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 2014年06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府函〔2014〕115号

    林业厅:

      你厅《关于四川大相岭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川林〔2014〕38号)和《关于四川芹菜坪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川林〔2014〕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川大相岭市级自然保护区和芹菜坪市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二、四川大相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雅安市荥经县境内,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2°29′—102°52′,北纬29°28′—29°43′之间。其四至界线为:东与四川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龙苍沟国家森林公园相连,西、南以荥经县与汉源县的县界为界,北与荥经县安靖乡、龙苍沟乡、泗坪乡、新庙乡、三合乡毗邻。保护区总面积29000公顷,其中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面积分别为12730公顷、5380公顷和10890公顷。

      三、四川芹菜坪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乐山市沐川县境内,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3°38′—103°52′,北纬28°49′—28°58′之间。其四至界线为:东与沐川县幸福乡、建和乡、永福镇相邻,以双河口至金庙山脊为界;南与马边县荍坝乡、老河坝乡以及屏山县中都镇相邻;西与沐川县武圣乡、利店镇、马边县石梁乡毗邻;北与沐川县武圣乡相邻,以鹰嘴岩至双河口山脊为界。保护区总面积3662公顷,其中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面积分别为1959.6公顷、1061.8公顷和640.6公顷。

      请你厅与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上述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健全保护机构,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并按照批准的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组织勘界并向社会公告。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建设项目对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环境影响评价要严格把关,采取各种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不良影响,并责成项目开发单位落实恢复治理和补偿措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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