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金堂县东风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堂县红旗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蒲江县二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什邡市三水厂人民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2013年08月02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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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府函[2013]225号

     

     

    成都市、德阳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金堂县东风水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成府〔2013〕1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金堂县红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成府〔2013〕1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蒲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成府〔2012〕45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什邡市三水厂人民渠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德府〔2013〕2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金堂县东风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以取水口(东经104°35′7″,北纬30°51′7″)为中心,半径为300米的东风水库水域及其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及水库坝顶以内的陆域。

      (二)划定后的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水库水域,水库支流花家沟自汇水点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引水渠入库处起上溯3910米的全部暗渠、隧道和渡槽水体;一级保护区陆域外,水库周边和支流花家沟上溯3000米的河道两岸自马家梁子起,沿白虎咀、翁家梁子、青岗堡、王家院子等至马家梁子山脊线内的陆域,引水渠入库处上溯3910米的渠道两侧各50米的陆域。

      (三)划定后的准保护区为:二级保护区上边界起的花家沟全部水域和引水渠上溯1946米(即双河口水库冲水渠)的水域,二级保护区陆域外的花家沟全部汇水区域和双河口水库冲水渠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

      二、原则同意划定金堂县红旗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以取水口(东经104°30′5.08″,北纬30°57′13.44″)为中心,半径为300米范围内的水库水域及其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及水库坝顶以内的陆域。

      (二)划定后的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水库水域,水库支流爪龙溪、三叉河、沈家河自汇水点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水库周边及其支流爪龙溪、三叉河、沈家河上溯3000米的河道两岸自水库堤坝起,沿火烧梁子、吴家大院子、青龙咀、马家坳至水库堤坝山脊线内的陆域。

      (三)划定后的准保护区为:二级保护区上边界起金堂县境内入库支流的全部水域;二级保护区陆域外,水库及其支流爪龙溪、三叉河、沈家河周边自水库堤坝起,沿松树梁子、火烧梁子、马鞍上、吴家院子、凉水井村道、老牛坡、盐井社区、狮子梁、灯盏窝至水库堤坝山脊线内的陆域。

      三、原则同意划定蒲江县二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从取水点(东经103°25′27.62″,北纬30°09′48.17″)起沿蒲江河上溯880米至长滩水库大坝、下溯100米的全部河道水域,自长滩水库大坝起沿长滩水库上溯320米范围内的水库水域及其对应两侧纵深与水岸水平距离50米内的陆域。

      (二)划定后的二级保护区为:除一级保护区外的长滩水库全部水域,长滩水库支流两合水自入库处上溯1060米至蒲江县边界和右干渠入库处上溯3000米的水域及其全部汇水区域。

      (三)划定后的准保护区为:右干渠自二级保护区上边界上溯至蒲江县边界的全部水域及汇水区域。

      四、原则同意划定什邡市三水厂人民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一)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从取水点(东经104°7′2″,北纬31°10′17″)起沿人民渠上溯1000米、下溯100米的水域及其沿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二)划定后的二级保护区为:从一级保护区上边界起沿人民渠干渠上溯13公里至什邡市边界和从一级保护区下边界起沿人民渠下溯100米的水域及其沿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三)划定后的准保护区为:从二级保护区上边界起沿人民渠干渠上溯48.6公里至人民渠渠首的水域及其沿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成都市、德阳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保护区责任主体,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切实做好划定后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监管工作,做好水源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02日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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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金堂县东风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堂县红旗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蒲江县二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什邡市三水厂人民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2013年08月02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府函[2013]225号

     

     

    成都市、德阳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金堂县东风水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成府〔2013〕1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金堂县红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成府〔2013〕1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蒲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成府〔2012〕45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什邡市三水厂人民渠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德府〔2013〕2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金堂县东风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以取水口(东经104°35′7″,北纬30°51′7″)为中心,半径为300米的东风水库水域及其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及水库坝顶以内的陆域。

      (二)划定后的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水库水域,水库支流花家沟自汇水点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引水渠入库处起上溯3910米的全部暗渠、隧道和渡槽水体;一级保护区陆域外,水库周边和支流花家沟上溯3000米的河道两岸自马家梁子起,沿白虎咀、翁家梁子、青岗堡、王家院子等至马家梁子山脊线内的陆域,引水渠入库处上溯3910米的渠道两侧各50米的陆域。

      (三)划定后的准保护区为:二级保护区上边界起的花家沟全部水域和引水渠上溯1946米(即双河口水库冲水渠)的水域,二级保护区陆域外的花家沟全部汇水区域和双河口水库冲水渠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

      二、原则同意划定金堂县红旗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以取水口(东经104°30′5.08″,北纬30°57′13.44″)为中心,半径为300米范围内的水库水域及其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及水库坝顶以内的陆域。

      (二)划定后的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水库水域,水库支流爪龙溪、三叉河、沈家河自汇水点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水库周边及其支流爪龙溪、三叉河、沈家河上溯3000米的河道两岸自水库堤坝起,沿火烧梁子、吴家大院子、青龙咀、马家坳至水库堤坝山脊线内的陆域。

      (三)划定后的准保护区为:二级保护区上边界起金堂县境内入库支流的全部水域;二级保护区陆域外,水库及其支流爪龙溪、三叉河、沈家河周边自水库堤坝起,沿松树梁子、火烧梁子、马鞍上、吴家院子、凉水井村道、老牛坡、盐井社区、狮子梁、灯盏窝至水库堤坝山脊线内的陆域。

      三、原则同意划定蒲江县二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从取水点(东经103°25′27.62″,北纬30°09′48.17″)起沿蒲江河上溯880米至长滩水库大坝、下溯100米的全部河道水域,自长滩水库大坝起沿长滩水库上溯320米范围内的水库水域及其对应两侧纵深与水岸水平距离50米内的陆域。

      (二)划定后的二级保护区为:除一级保护区外的长滩水库全部水域,长滩水库支流两合水自入库处上溯1060米至蒲江县边界和右干渠入库处上溯3000米的水域及其全部汇水区域。

      (三)划定后的准保护区为:右干渠自二级保护区上边界上溯至蒲江县边界的全部水域及汇水区域。

      四、原则同意划定什邡市三水厂人民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一)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从取水点(东经104°7′2″,北纬31°10′17″)起沿人民渠上溯1000米、下溯100米的水域及其沿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二)划定后的二级保护区为:从一级保护区上边界起沿人民渠干渠上溯13公里至什邡市边界和从一级保护区下边界起沿人民渠下溯100米的水域及其沿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三)划定后的准保护区为:从二级保护区上边界起沿人民渠干渠上溯48.6公里至人民渠渠首的水域及其沿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成都市、德阳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保护区责任主体,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切实做好划定后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监管工作,做好水源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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