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邹凯等141名运动员、教练员和四川省陆上运动学校等3个训练单位的决定

  • 2013年12月25日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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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府函〔2013〕31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第十二届全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克服困难,团结拼搏,有209人次夺得前三名,成绩计入四川代表团奖牌榜,充分展示了四川体育健儿的精神风貌,为四川人民争得了荣誉。省政府决定,对邹凯等141名运动员、教练员和四川省陆上运动学校等3个训练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授予邹凯等8名运动员和严毅等3名教练员“杰出贡献奖”称号,授予刘瓴等67名运动员和唐昌冬等21名教练员“突出贡献奖”称号,授予蒋文文等33名运动员和李莎等9名教练员“贡献奖”称号,授予四川省陆上运动学校等3个训练单位“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全省体育战线要继续发扬团结拼搏的精神,戒骄戒躁,为振兴四川体育事业、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杰出贡献奖、突出贡献奖、贡献奖、先进集体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5日

附件:
川府函319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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