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 2013年11月25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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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办发〔2013〕7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扎实推进全省农业节水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结合四川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重大战略部署,着力改善民生确保水生态安全,严格水资源管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转变农业用水方式,创新农业节水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农业节水科技支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综合节水体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和10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8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176万亩,其中新增节水面积22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健全农村水利服务机构、专业服务队伍、农民用水协会。

      二、建立农业节水体系 

      (三)优化配置农业用水。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推动全域灌溉工作,坚持大、中、小、微并重,蓄、引、提、拦结合,合理布局、高效配置,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同步,大幅度提高耕地灌溉率、节水灌溉率。

      (四)调整农业产业布局。构建与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资源相适应的农业产业布局,宜粮则粮、宜果则果、宜林则林。合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以及农、林、牧、渔业用水结构。在规划建设商品粮、棉、油、菜等基地时,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避免加剧用水供需矛盾。在水资源短缺地区严格限制种植高耗水农作物,鼓励种植耗水少、附加值高的农作物。在干旱常发区和无水源保障区,重点发展旱粮作物。积极发展林果业和养植业节水。

      (五)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平原地区抓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丘陵地区建设一批抗旱水源和提蓄设施,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山区积极推进 “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抗御旱洪灾害能力,实施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六)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节水措施。抓好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选育和推广优质耐旱高产品种,推广深松整地、中耕除草、镇压耙耱、覆盖保墒、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措施,合理施用生物抗旱剂、土壤保水剂,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提高天然降水利用率。

      (七)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和监督。实行农业用水总量与定额管理制度。健全节水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农业节水工程设施主体与管护责任。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加强水费使用管理。完善农业节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技术指导和示范培训。积极推进农业节水管理服务信息化,有条件的灌区要实行灌溉用水自动化、数字化管理。加强技术监督,规范节水材料和设备市场。

      三、推进节水工程建设

      (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解决灌区骨干工程不配套、渠道不达标、渠系建筑物老化及灌溉“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到2020年,基本完成“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中已成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

      (九)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推广工程。选择农业生产急需、发展条件好、农民积极性高的地区,以适当发展管道输水灌溉为主,因地制宜探索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推广工程。

      (十)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工程。坚持旱作节水农业技术与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大力推广以坡耕地综合治理、平整土地、增厚土层、聚土垄作为主的土壤改良节水技术。

      (十一)农业节水技术创新工程。建立企业、用水户广泛参与,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农业节水技术创新与转化推广新机制。加强农业节水科技成果集成转化,不断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节水技术。发挥节水材料和设备生产、销售骨干企业的农业节水技术创新主体作用,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农业节水技术快速转化应用。

      (十二)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以山区、丘陵区为重点,大力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耕地灌溉率山区不低于80%、丘陵区不低于85%,使山丘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干旱年基本保证生活用水水源,一般干旱年保证生产生活用水。

      四、健全体制机制

      (十三)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地下水管理,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水资源从粗放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逐级分解农业用水指标。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落实好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十四)增加农业节水投入。全面落实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探索将水资源费用于农业节水改造的措施办法。加大节水灌溉研发投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扩大节水和抗旱机具购置补贴范围,支持企业和鼓励农民使用节水灌溉产品。

      (十五)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农民建立用水户协会等用水合作组织,广泛参与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和管理。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办公助、技术指导、制度约束、信息服务等形式,调动农民节水积极性。

      (十六)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乡镇、小流域或区域为单元的基层水利服务站、专业化服务队伍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土壤墒情监测站(点)建设,为指导农业抗旱减灾和农民科学灌溉提供技术支撑。完善抗旱减灾部门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继续加强人工增雨作业能力建设。

      (十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程度和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改革模式。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农业水价,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在渠灌区逐步实现计量到斗口,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田头;进一步完善国管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农业供水终端水价制度;推进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水务、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科技、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农业节水工作,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制订节水灌溉、旱作节水农业等相关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九)注重示范引导。各地要以国家和省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为引导,依托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主要平台,发挥涉农涉水项目资金合力,全力推进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二十)加强监督检查。结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农业节水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项目和投资计划安排相挂钩。

      (二十一)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积极开展农业节水科普教育,广泛宣传农业节水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营造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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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 2013年11月25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办发〔2013〕7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扎实推进全省农业节水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结合四川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重大战略部署,着力改善民生确保水生态安全,严格水资源管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转变农业用水方式,创新农业节水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农业节水科技支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综合节水体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和10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8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176万亩,其中新增节水面积22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健全农村水利服务机构、专业服务队伍、农民用水协会。

      二、建立农业节水体系 

      (三)优化配置农业用水。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推动全域灌溉工作,坚持大、中、小、微并重,蓄、引、提、拦结合,合理布局、高效配置,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同步,大幅度提高耕地灌溉率、节水灌溉率。

      (四)调整农业产业布局。构建与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资源相适应的农业产业布局,宜粮则粮、宜果则果、宜林则林。合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以及农、林、牧、渔业用水结构。在规划建设商品粮、棉、油、菜等基地时,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避免加剧用水供需矛盾。在水资源短缺地区严格限制种植高耗水农作物,鼓励种植耗水少、附加值高的农作物。在干旱常发区和无水源保障区,重点发展旱粮作物。积极发展林果业和养植业节水。

      (五)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平原地区抓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丘陵地区建设一批抗旱水源和提蓄设施,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山区积极推进 “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抗御旱洪灾害能力,实施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六)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节水措施。抓好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选育和推广优质耐旱高产品种,推广深松整地、中耕除草、镇压耙耱、覆盖保墒、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措施,合理施用生物抗旱剂、土壤保水剂,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提高天然降水利用率。

      (七)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和监督。实行农业用水总量与定额管理制度。健全节水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农业节水工程设施主体与管护责任。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加强水费使用管理。完善农业节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技术指导和示范培训。积极推进农业节水管理服务信息化,有条件的灌区要实行灌溉用水自动化、数字化管理。加强技术监督,规范节水材料和设备市场。

      三、推进节水工程建设

      (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解决灌区骨干工程不配套、渠道不达标、渠系建筑物老化及灌溉“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到2020年,基本完成“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中已成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

      (九)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推广工程。选择农业生产急需、发展条件好、农民积极性高的地区,以适当发展管道输水灌溉为主,因地制宜探索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推广工程。

      (十)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工程。坚持旱作节水农业技术与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大力推广以坡耕地综合治理、平整土地、增厚土层、聚土垄作为主的土壤改良节水技术。

      (十一)农业节水技术创新工程。建立企业、用水户广泛参与,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农业节水技术创新与转化推广新机制。加强农业节水科技成果集成转化,不断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节水技术。发挥节水材料和设备生产、销售骨干企业的农业节水技术创新主体作用,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农业节水技术快速转化应用。

      (十二)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以山区、丘陵区为重点,大力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耕地灌溉率山区不低于80%、丘陵区不低于85%,使山丘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干旱年基本保证生活用水水源,一般干旱年保证生产生活用水。

      四、健全体制机制

      (十三)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地下水管理,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水资源从粗放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逐级分解农业用水指标。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落实好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十四)增加农业节水投入。全面落实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探索将水资源费用于农业节水改造的措施办法。加大节水灌溉研发投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扩大节水和抗旱机具购置补贴范围,支持企业和鼓励农民使用节水灌溉产品。

      (十五)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农民建立用水户协会等用水合作组织,广泛参与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和管理。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办公助、技术指导、制度约束、信息服务等形式,调动农民节水积极性。

      (十六)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乡镇、小流域或区域为单元的基层水利服务站、专业化服务队伍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土壤墒情监测站(点)建设,为指导农业抗旱减灾和农民科学灌溉提供技术支撑。完善抗旱减灾部门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继续加强人工增雨作业能力建设。

      (十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程度和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改革模式。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农业水价,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在渠灌区逐步实现计量到斗口,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田头;进一步完善国管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农业供水终端水价制度;推进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水务、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科技、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农业节水工作,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制订节水灌溉、旱作节水农业等相关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九)注重示范引导。各地要以国家和省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为引导,依托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主要平台,发挥涉农涉水项目资金合力,全力推进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二十)加强监督检查。结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农业节水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项目和投资计划安排相挂钩。

      (二十一)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积极开展农业节水科普教育,广泛宣传农业节水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营造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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