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十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一、就业促进工程(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农业厅、省扶贫移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一)工作目标。
1.扩大就业规模。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3万人(省总工会落实下岗人员再就业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万人;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亿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15亿元,省妇联负责30亿元);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1亿元。
2.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2013年8月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6%;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000个;促进3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举办“爱心圆梦”双选会,为青年提供5万个就业岗位;2010级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
3.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民工100万人,其中在岗培训25.5万人,品牌培训3.5万人,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35万人,劳务扶贫培训6万人,新型农民培训30万人;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00万人次;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1万人。
(二)项目资金。
1.扩大就业规模。计划安排25.1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1.62亿元,省级安排2.4亿元,市(州)安排1亿元,其他资金0.13亿元。
2.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安排0.52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5亿元,团省委筹集0.02亿元。
3.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安排1.8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3亿元,省级安排0.5亿元,其他资金0.03亿元。
二、扶贫解困工程(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民政厅、司法厅、省人口计生委、省总工会、省残联)
(一)工作目标。
1.农村扶贫解困。在60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作;扶持126.49万农村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连片扶贫开发。在秦巴、乌蒙片区的41个县实施连片扶贫攻坚计划。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镇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200元,住院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1300元;农村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160元,住院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1100元;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
4.慈善爱心超市示范化建设。建设以县为单位的慈善爱心示范超市服务网络18个。
5.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36万人次;新建15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新建300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6.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320元或1620元扶助金。
7.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
8.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帮助6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5万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
9.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为5000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二)项目资金。
1.农村扶贫解困。计划安排6.0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5.04亿元,省级安排1亿元。
2.连片扶贫开发。计划安排4.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5亿元,省级安排0.6亿元。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计划安排15.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2.2亿元,省级安排1.8亿元,市(州)安排1.3亿元。
4.慈善爱心超市示范化建设。计划由省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0.09亿元。
5.法律援助。计划安排0.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1亿元,省级安排0.06亿元,市(州)安排0.24亿元。
6.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计划安排9.8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6.66亿元,省级安排2.23亿元,市(州)安排0.97亿元。
7.困难职工救助。计划安排0.9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2亿元,省级安排0.12亿元,其他资金0.6亿元。
8.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计划安排0.3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28亿元,省级安排0.06亿元。
9.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计划省级安排0.5亿元。
三、民族地区帮扶工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财政厅、教育厅、公安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移民局、团省委、省残联)
(一)工作目标。
1.彝家新寨建设。在大小凉山251个村实施彝家新寨建设,新(改)建住房2.2万户;向2.2万户彝族群众发放“彝家新居”室内设施“四件套”。
2.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规模达到42.5万人;实施以藏区为重点的“9+3”免费教育计划。
3.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加强民族地区卫生机构建设,组织开展州、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培训进修2万人次,下派内地医务人员对口驻点支援2000人次;对阿坝州、甘孜州15.6万名群众进行包虫病病情调查,免费药物治疗1.1万名患者,免费手术治疗100名患者;在石渠县包虫病区布设和施工探采结合示范井50口,解决7000人饮水安全问题;治疗艾滋病患者5000人,检测50万人次,感染者病人随访1.8万人次;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5000名吸毒人员;规范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4884例,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
4.大小凉山禁毒专项治理。吸毒人员管控率达到96%,“无毒社区”创建率达到50%。
5.少生快富。向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发放3000元奖励金。
6.藏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在阿坝州、甘孜州建设75个藏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7.藏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支持藏区建设6个县级残疾人服务中心。
8.民族团结新村建设。在民族地区建设10个民族团结新村。
(二)项目资金。
1.彝家新寨建设。计划安排6.6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8亿元,省级安排3.89亿元。
2.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计划安排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5亿元,省级安排6.35亿元,市(州)安排0.15亿元。
3.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计划安排2.9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5亿元,省级安排2.47亿元。
4.大小凉山禁毒专项治理。计划安排0.1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06亿元,省级安排0.04亿元,市(州)安排0.01亿元。
5.少生快富。计划安排0.0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05亿元,省级安排0.01亿元。
6.藏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计划争取中央补助0.02亿元。
7.藏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计划争取中央补助0.3亿元。
8.民族团结新村建设。计划省级安排0.5亿元。
四、教育助学工程(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一)工作目标。
1.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做到“应免尽免”;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2.职业教育。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设,争取国家支持15所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50万人;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资助中职学校学生100万人。
3.发展学前教育。开工建设400所公办幼儿园,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20万人。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万人;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万人;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5万人;资助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2000人;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3万人;团省委资助贫困学生1000人;省妇联资助560名灾区学生1年学习、生活费用。
5.农村留守学生关爱工作。在贫困地区修建希望小学12所,建设农村留守学生之家300所。
6.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建设。开工建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40万平方米。
7.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117个试点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60余万人。
8.高海拔民族地区学生取暖计划。解决高海拔民族地区(海拔2500米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8万名学生取暖问题。
9.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开工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3256套,重点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高寒山区等边远艰苦地区。
10.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达到4.2万人。
(二)项目资金。
1.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计划安排73.2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54.17亿元,省级安排12.11亿元,市(州)安排7亿元。
2.职业教育。计划安排24.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3.5亿元,省级安排8.8亿元,市(州)安排2.5亿元。
3.发展学前教育。计划安排9.7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亿元,省级安排3.4亿元,市(州)安排2.36亿元。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计划安排23.2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7.88亿元,省级安排3.6亿元,市(州)安排1.32亿元,其他资金0.42亿元。
5.农村留守学生关爱工作。计划安排其他资金0.06亿元。
6.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建设。计划安排6.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6亿元,省级安排0.5亿元。
7.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计划安排2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1亿元,省级安排5亿元,市(州)安排10亿元。
8.高海拔民族地区学生取暖计划。计划安排1.47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59亿元,市(州)安排0.88亿元。
9.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计划安排3.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6亿元,省级安排0.5亿元。
10.特殊教育。计划安排0.0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02亿元,省级安排0.02亿元。
五、社会保障工程(责任单位: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安全办、团省委、省残联)
(一)工作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85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84元。
2.农村五保供养。新建、改(扩)建敬老院70所,新增床位50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52%。
3.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670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260万人。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80万人。
5.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建设。创建100个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
6.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依托儿童福利机构建立市(州)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21个,县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90个。
7.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1500人。
8.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3.6万人;资助71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9.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1万户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10.食品安全。开展粮油、果蔬、肉类、乳制品等大宗食品全产业链重点监管监测,抽检样品3.7万个,快速检测样本120.9万头(份);加大酿酒、肉制品加工等产业的综合治理,风险监测样品1.2万个。
(二)项目资金。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计划安排81.0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68.97亿元,省级安排4.7亿元,市(州)安排7.39亿元。
2.农村五保供养。计划安排0.9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45亿元,市(州)安排0.45亿元。
3.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安排64.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59.4亿元,省级安排2.4亿元,市(州)安排2.4亿元。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安排25.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7.7亿元,省级安排5亿元,市(州)安排2.7亿元。
5.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建设。计划省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0.4亿元。
6.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计划省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0.24亿元。
7.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计划安排0.15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05亿元,其他资金0.1亿元。
8.阳光家园计划。计划安排0.1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1亿元,省级安排0.08亿元。
9.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计划安排0.0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03亿元,省级安排0.05亿元。
10.食品安全。计划安排0.7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09亿元,省级安排0.63亿元。
六、医疗卫生工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妇联、省残联)
(一)工作目标。
1.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制度覆盖涉农县(市、区),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7%,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达到60%。
2.农村中老年居民免费体检。对参加新农合制度3年内未看病体检的55岁以上农村居民免费进行健康体检。
3.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实行零差率销售。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10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2%;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45%,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0%。
5.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派遣3500名三级医院医师支援县级医院,派遣1500名二级医院医师支援乡镇卫生院;选派600名县级医院医师到三级医院进修培训。
6.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500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7.农村妇女健康促进。免费对70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向农村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4%。
8.人工耳蜗助听救助。开展“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救助活动,为1000名贫困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
(二)项目资金。
1.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计划安排16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10亿元,省级安排33亿元,市(州)安排21亿元。
2.农村中老年居民免费体检。所需经费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新农合基金中支出。
3.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计划安排9.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8亿元,省级安排1.6亿元。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计划安排23.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9亿元,省级安排2.4亿元,市(州)安排2.4亿元。
5.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计划安排0.3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21亿元,省级安排0.13亿元。
6.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计划安排6.1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88亿元,市(州)安排1.27亿元。
7.农村妇女健康促进。计划安排3.1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58亿元,省级安排0.29亿元,市(州)安排0.26亿元。
8.人工耳蜗助听救助。计划安排0.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28亿元,省级安排0.02亿元。
七、百姓安居工程(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卫生厅、省安全监管局)
(一)工作目标。
1.新村建设和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万户。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8.19万套;实施城市、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四类棚户区改造12.91万户。
3.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开展200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组织开展1.3万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
4.沼气建设。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18万口。
5.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完成16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6.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解决2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对高寒地区用水防冻技术指导。
7.安全社区建设。建成省级安全社区50个,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8个。
(二)项目资金。
1.新村建设和农村居民住房安全。计划安排61.4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5亿元,省级安排16.48亿元(不含彝家新寨建设资金),其他资金30亿元。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计划安排170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5亿元,省级安排12亿元,市(州)安排58亿元,其他资金65亿元。
3.地质灾害防治。计划省级安排10亿元。
4.沼气建设。计划安排4.2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54亿元,省级安排0.7亿元。
5.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计划安排0.8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8亿元,省级安排0.08亿元。
6.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计划安排13.1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9.6亿元,省级安排2.31亿元,市(州)安排1.2亿元。
7.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省级安排0.15亿元。
八、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
(一)工作目标。
1.农村交通建设。建成农村公路1.5万公里,其中通乡油路(水泥路)0.25万公里,通村公路1.25万公里。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78。
3.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建设公路安全保障设施1500公里。
4.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从2013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含桥梁、隧道)收费。
5.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77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18万亩。
6.农村电网改造。改造农村电网线路1.09万千米。
7.农村通信。实现2000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解决3000个行政村通宽带问题。
(二)项目资金。
1.农村交通建设。计划安排80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7.9亿元,省级补助6亿元,市(州)及其他资金36.1亿元。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计划市(州)及其他资金22亿元。
3.公路安保设施建设。计划安排4亿元。其中省级补助0.6亿元,市(州)安排3.4亿元。
4.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计划省级补助10亿元。
5.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计划安排14.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7.4亿元,省级安排7.4亿元。
6.农村电网改造。计划安排16.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亿元,其他资金12.2亿元。
7.农村通信。计划安排13.8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9亿元,其他资金12.9亿元。
九、生态环境工程(责任单位:林业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环境保护厅、省畜牧食品局)
(一)工作目标。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18252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8313万亩。
2.耕地质量建设。实施“金土地工程”,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660万亩,新增耕地1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粮)田80万亩。
3.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草原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牧草良种补贴860万亩,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45.2万户。
4.中小河流治理。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40个,综合治理河道495公里。
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工建设乡镇小型垃圾处理设施80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00个;实施城市(含县城)风貌塑造100个、乡镇风貌塑造200个、村庄风貌塑造250个;开展17个农村环境连片示范区整治工作。
6.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10个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实施58个县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及监测项目。
(二)项目资金。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计划安排47.8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5.98亿元,省级安排1.91亿元。
2.耕地质量建设。计划安排63.6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5.2亿元,省级安排6.2亿元,市(州)安排42.27亿元。
3.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计划安排10.4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9.45亿元,省级安排1亿元。
4.中小河流治理。计划安排21.7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3亿元,省级安排1.5亿元,市(州)安排7.22亿元。
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安排28.2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5亿元,省级安排5.5亿元,市(州)安排21.26亿元。
6.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计划安排1.1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57亿元,市(州)安排0.02亿元,其他资金0.54亿元。
十、文化体育工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财政厅、省体育局、省广电局、团省委)
(一)工作目标。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20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业务专用设备配送工作;免费开放168个图书馆、204个文化馆、436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91个博物馆纪念馆和美术馆;继续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建成400个示范乡镇综合文化站;为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配置文体设施100套。
2.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开放体育锻炼1300万人次。
3.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建成1000个农民体育健身设施。
4.村村通直播卫星建设。采用直播卫星方式,解决2.1万个边远山区20户以下自然村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5.村村通地面数字电视建设。采用地面数字电视方式,解决30万户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6.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56.04万场次。
7.广播村村响。解决6000个行政村通广播问题。
(二)项目资金。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安排19.9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5.21亿元,省级安排10.29亿元,市(州)安排4.4亿元,其他资金0.02亿元。
2.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计划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补助0.02亿元。
3.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计划省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0.3亿元。
4.村村通直播卫星建设。计划争取中央补助0.6亿元。
5.村村通地面数字电视建设。计划争取中央补助0.4亿元。
6.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计划安排1.2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89亿元,省级安排0.19亿元,市(州)安排0.2亿元。
7.广播村村响。计划安排1.19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82亿元,市(州)安排0.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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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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