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 2012年03月27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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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办函[2012]78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1〕96号),切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全省人民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高,伟大抗震救灾精神进一步弘扬,感恩奋进文化进一步培育。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比重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文化改革发展走在西部前列,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初步构建。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学习教育,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及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方案,把学习雷锋与开展志愿服务结合起来。继续推进“三基地一窗口”建设,建立长效运作管理机制;依托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功能。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深入开展以“感恩奋进”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化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好精神文明互联网络阵地。(教育厅、省国资委会同省文明办、团省委配合省委宣传部落实)

      (二)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体系,重点推动乡镇公共文化设施合并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广播村村响)、乡镇(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扩大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农村无线覆盖。加快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加快推进省图书馆新馆、省美术馆新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在建项目建设,推动四川大剧院、四川社会科学馆、四川文艺家之家、省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省文化演艺中心、省新闻发布中心、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等省级重大公共文化设施立项开工。组织开展第一批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活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联、省作协、省社科联、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面完成一般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重点新闻网站等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巩固拓展出版、发行、影视和有线电视网络企业改革成果,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四川博文文化产业集团的组建。〔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出台我省《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和《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重点建设以成都为中心的文化产业核心发展区,推动形成“一核四带”的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做强做大文化旅游、出版发行、影视、演艺娱乐、印刷复制等产业,大力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产业,推动形成“5+2”重点文化产业行业布局。加快推进新华文轩回归A股上市、有线广电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和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园、峨影·1958电影城、四川广播电视塔影视文化广场、成都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等重点项目实施。〔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精心遴选优秀作品,积极申报全国第十二届“五个一工程”奖,组织好我省第十二届“五个一工程”奖、四川文学奖、四川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巴蜀文艺奖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四川省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以“振兴川剧”为重点,加大现实题材精品舞台艺术的创作生产力度。精心组织《四川往事》、《大凉山》、《出夔门》、《菩萨老师》、《嘉措的格桑花》、《八大藏戏》等重点影视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进“巴蜀画派”建设。建立健全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机制,每年列支固定专项奖励经费。做好《巴蜀全书》、《川魂》等重点图书出版工作。(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联、省作协、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六)提高现代传播能力。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深化新闻战线“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完善考核、激励和保障机制,推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完善新闻发布选题机制,建立新闻发布效果反馈、社会评价、失职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境外媒体对四川的报道力度。(省政府新闻办配合省委宣传部落实)

      (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加强古蜀国遗址、蜀道、茶马古道文化线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前期工作,加大重要大遗址的保护与展示力度,加快我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进程,做好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推动市(州)及文物大县博物馆、数字化博物馆和四川省文物保护中心建设,加强文物征集和馆藏文物修复保护,支持民办博物馆事业发展,做好全省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加快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市(州)“非遗”展示中心和重点县“非遗”博物馆(传习所)和成都国际性“非遗之都”建设。(文化厅、省文物局负责)

      (八)加强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伦敦国际书展、法兰克福书展等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开展“天府四川·日本行”、“天府四川·韩国行”等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文化中国·锦绣四川”亚洲行活动,在印尼、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举办“锦绣四川”图片展,展示现代四川新形象。开展“外国友人看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主题摄影暨全球巡展系列活动。开展香港“根与魂——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台湾“四川民间艺术节”、2013澳门“内地春节习俗展演”活动。(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新闻办、省外办、省侨办、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及分类标准,加强文化产业统计能力建设,建立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体系。〔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统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大重大公共文化设施财政投入力度。统筹使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重点产品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

      (三)落实支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工商、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省内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及重点文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文化领域银企对接。(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负责)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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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 2012年03月27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办函[2012]78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1〕96号),切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全省人民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高,伟大抗震救灾精神进一步弘扬,感恩奋进文化进一步培育。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比重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文化改革发展走在西部前列,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初步构建。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学习教育,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及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方案,把学习雷锋与开展志愿服务结合起来。继续推进“三基地一窗口”建设,建立长效运作管理机制;依托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功能。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深入开展以“感恩奋进”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化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好精神文明互联网络阵地。(教育厅、省国资委会同省文明办、团省委配合省委宣传部落实)

      (二)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体系,重点推动乡镇公共文化设施合并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广播村村响)、乡镇(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扩大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农村无线覆盖。加快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加快推进省图书馆新馆、省美术馆新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在建项目建设,推动四川大剧院、四川社会科学馆、四川文艺家之家、省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省文化演艺中心、省新闻发布中心、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等省级重大公共文化设施立项开工。组织开展第一批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活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联、省作协、省社科联、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面完成一般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重点新闻网站等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巩固拓展出版、发行、影视和有线电视网络企业改革成果,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四川博文文化产业集团的组建。〔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出台我省《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和《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重点建设以成都为中心的文化产业核心发展区,推动形成“一核四带”的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做强做大文化旅游、出版发行、影视、演艺娱乐、印刷复制等产业,大力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产业,推动形成“5+2”重点文化产业行业布局。加快推进新华文轩回归A股上市、有线广电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和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园、峨影·1958电影城、四川广播电视塔影视文化广场、成都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等重点项目实施。〔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精心遴选优秀作品,积极申报全国第十二届“五个一工程”奖,组织好我省第十二届“五个一工程”奖、四川文学奖、四川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巴蜀文艺奖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四川省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以“振兴川剧”为重点,加大现实题材精品舞台艺术的创作生产力度。精心组织《四川往事》、《大凉山》、《出夔门》、《菩萨老师》、《嘉措的格桑花》、《八大藏戏》等重点影视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进“巴蜀画派”建设。建立健全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机制,每年列支固定专项奖励经费。做好《巴蜀全书》、《川魂》等重点图书出版工作。(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联、省作协、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六)提高现代传播能力。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深化新闻战线“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完善考核、激励和保障机制,推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完善新闻发布选题机制,建立新闻发布效果反馈、社会评价、失职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境外媒体对四川的报道力度。(省政府新闻办配合省委宣传部落实)

      (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加强古蜀国遗址、蜀道、茶马古道文化线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前期工作,加大重要大遗址的保护与展示力度,加快我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进程,做好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推动市(州)及文物大县博物馆、数字化博物馆和四川省文物保护中心建设,加强文物征集和馆藏文物修复保护,支持民办博物馆事业发展,做好全省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加快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市(州)“非遗”展示中心和重点县“非遗”博物馆(传习所)和成都国际性“非遗之都”建设。(文化厅、省文物局负责)

      (八)加强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伦敦国际书展、法兰克福书展等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开展“天府四川·日本行”、“天府四川·韩国行”等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文化中国·锦绣四川”亚洲行活动,在印尼、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举办“锦绣四川”图片展,展示现代四川新形象。开展“外国友人看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主题摄影暨全球巡展系列活动。开展香港“根与魂——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台湾“四川民间艺术节”、2013澳门“内地春节习俗展演”活动。(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新闻办、省外办、省侨办、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及分类标准,加强文化产业统计能力建设,建立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体系。〔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统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大重大公共文化设施财政投入力度。统筹使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重点产品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

      (三)落实支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工商、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省内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及重点文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文化领域银企对接。(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负责)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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