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精心部署今年创先争优活动

  • 2012年03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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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省司法厅党委印发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创先争优工作要点》,明确提出,201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要以“迎接党代会、争创新业绩”为主题,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为工作基调,以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主线,突出四个方面的着力重点,不断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及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等三个方面的工作水平,不断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不断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一是鲜明“执法(执业)为民、服务为民”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整合服务资源,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质量,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带来的变化和实惠。二是坚持“三亮三比三评”开展服务竞赛。通过“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 在全系统各单位之间、各行业之间开展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工作竞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落实见效。进一步总结去年工作经验,拓展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外延,深化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内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常了解群众需求,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四是着力打响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品牌。大力宣传全系统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所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扩大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中的号召力和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 

      二、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深化基层组织创先争优 

      一是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全面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分类排队、对标定级,建立完善属地管辖和行业指导相结合的网格化党建工作管理指导体系。二是着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难题。加大基层组织建设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人管事、有力量干事、有条件办事、有积极性做事。切实加强党员管理教育,保证所有党员能够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三是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突出抓好党员发展。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加强党性修养、党性锻炼相结合,通过革命传统教育、政治理论宣讲、举办主题党课等,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是大力夯实党建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基层组织“五个一”建设,选优训强一个好书记、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建立完善一套好制度、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不断推进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突出“转变作风、服务基层”,不断深化机关创先争优 

      一是继续深化“挂、包、帮”。进一步完善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以更加务实有效的方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挂”出经验,“包”出典型,“帮”出成效。二是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下基层“接地气”作为基本要求,带着任务深入基层,带着感情走进群众,带着责任改善民生。三是继续推行“一线工作法”。建立健全领导在一线指挥、政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干部在一线锻炼、经验在一线总结、形象在一线树立的长效机制。四是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坚持“重视基层、服务基层、推动基层”的导向,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机关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基层评价机关作风制度,把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考核范围,推动机关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常态化、实效化,努力实现机关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四、突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深化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 

      一是积极搭建岗位创先争优平台。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党员岗位特点,组织开展承诺践诺,推广设岗定责、对标定位、夺旗争星、升级晋档等做法,做到个个有目标、人人见行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二是不断完善岗位创先争优工作机制。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工作要求,弄清职责,明确责任,严格考评,强化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善抓大事、敢碰难事、不放小事,促进广大干警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三是广泛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在全系统倡导“今天的工作做得比昨天好就是创先争优,自己的工作做得比他人好就是创先争优”,积极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正真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系统党员、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的价值取向。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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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司法厅精心部署今年创先争优活动

  • 2012年03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   近日,省司法厅党委印发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创先争优工作要点》,明确提出,201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要以“迎接党代会、争创新业绩”为主题,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为工作基调,以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主线,突出四个方面的着力重点,不断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及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等三个方面的工作水平,不断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不断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一是鲜明“执法(执业)为民、服务为民”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整合服务资源,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质量,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带来的变化和实惠。二是坚持“三亮三比三评”开展服务竞赛。通过“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 在全系统各单位之间、各行业之间开展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工作竞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落实见效。进一步总结去年工作经验,拓展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外延,深化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内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常了解群众需求,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四是着力打响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品牌。大力宣传全系统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所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扩大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中的号召力和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 

      二、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深化基层组织创先争优 

      一是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全面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分类排队、对标定级,建立完善属地管辖和行业指导相结合的网格化党建工作管理指导体系。二是着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难题。加大基层组织建设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人管事、有力量干事、有条件办事、有积极性做事。切实加强党员管理教育,保证所有党员能够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三是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突出抓好党员发展。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加强党性修养、党性锻炼相结合,通过革命传统教育、政治理论宣讲、举办主题党课等,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是大力夯实党建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基层组织“五个一”建设,选优训强一个好书记、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建立完善一套好制度、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不断推进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突出“转变作风、服务基层”,不断深化机关创先争优 

      一是继续深化“挂、包、帮”。进一步完善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以更加务实有效的方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挂”出经验,“包”出典型,“帮”出成效。二是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下基层“接地气”作为基本要求,带着任务深入基层,带着感情走进群众,带着责任改善民生。三是继续推行“一线工作法”。建立健全领导在一线指挥、政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干部在一线锻炼、经验在一线总结、形象在一线树立的长效机制。四是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坚持“重视基层、服务基层、推动基层”的导向,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机关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基层评价机关作风制度,把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考核范围,推动机关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常态化、实效化,努力实现机关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四、突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深化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 

      一是积极搭建岗位创先争优平台。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党员岗位特点,组织开展承诺践诺,推广设岗定责、对标定位、夺旗争星、升级晋档等做法,做到个个有目标、人人见行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二是不断完善岗位创先争优工作机制。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工作要求,弄清职责,明确责任,严格考评,强化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善抓大事、敢碰难事、不放小事,促进广大干警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三是广泛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在全系统倡导“今天的工作做得比昨天好就是创先争优,自己的工作做得比他人好就是创先争优”,积极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正真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系统党员、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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