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5

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已开设政务新媒体17.87万个

  • 2018年12月27日 21时38分
  •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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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至目前,全国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17.87万个,国务院部门、省、市、县、乡基本全覆盖;到2022年,要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形成全国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出台,对政务新媒体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剑指当前政务新媒体运维中出现的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互动服务不实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摸清全国范围内政务新媒体的家底,探明“指尖上的网上政府”的发展方向。

    做优做强主账号

    移动客户端“一哄而上、一事一端、一单位一应用”的现象,近年屡见不鲜。多地基层干部反映,手机上普遍装有七八个工作APP,每天要按规定完成APP上的“留痕”任务,但个别政务服务APP内容远离群众,甚至成为“僵尸应用”。

    针对量多质不优的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部门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此外,鼓励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帐号,真正让服务移动延伸至百姓手中。

    《意见》明确“打假”,要求对发现的“山寨”政务新媒体要立即关停,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要求群众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或点赞、转发信息。

    《意见》还要求,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规范转载发布工作,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同时鼓励原创激励机制的建立。

    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可以说是《意见》提出的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一个“小目标”。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形式上的矩阵,而是在背后有一套联动机制的矩阵,最终目的是方便企业和群众在网上也“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强化移动端功能

    政务新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强化其发布、互动和办事功能,才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意见》对政务新媒体强化解读回应、加强政民互动、优化掌上服务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

    《意见》提出,要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做准做精做细解读工作,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强调县级政务新媒体要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对于互动渠道的畅通,《意见》指出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并鼓励采用微联动、微直播、随手拍等形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管理和服务。

    “不互动无服务”,如何优化“掌上办”?《意见》指出要重点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大厅的线上线下联通。强调数据互联共享,提出政务新媒体提供办事服务要依托本地区、本部门已有的办事系统或者服务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壁垒。

    可以说,各地区、各部门近年在政务新媒体运维方面积累的经验和认识,都被写进《意见》,化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

    “官宣”监管号范围

    究竟什么样的新媒体属于政务类?《意见》给出了“官宣”,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同时,《意见》明确了“主办”与“主管”责任。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主办单位则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好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

    目前,绝大部分政务新媒体开设在第三方平台上。据了解,《意见》充分吸收地方部门建议,对第三方平台提出了协同要求,规定“第三方平台要强化保障能力,持续改进服务,为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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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已开设政务新媒体17.87万个

  • 2018年12月27日 21时38分
  • 来源: 人民日报
  • 截至目前,全国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17.87万个,国务院部门、省、市、县、乡基本全覆盖;到2022年,要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形成全国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出台,对政务新媒体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剑指当前政务新媒体运维中出现的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互动服务不实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摸清全国范围内政务新媒体的家底,探明“指尖上的网上政府”的发展方向。

    做优做强主账号

    移动客户端“一哄而上、一事一端、一单位一应用”的现象,近年屡见不鲜。多地基层干部反映,手机上普遍装有七八个工作APP,每天要按规定完成APP上的“留痕”任务,但个别政务服务APP内容远离群众,甚至成为“僵尸应用”。

    针对量多质不优的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部门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此外,鼓励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帐号,真正让服务移动延伸至百姓手中。

    《意见》明确“打假”,要求对发现的“山寨”政务新媒体要立即关停,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要求群众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或点赞、转发信息。

    《意见》还要求,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规范转载发布工作,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同时鼓励原创激励机制的建立。

    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可以说是《意见》提出的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一个“小目标”。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形式上的矩阵,而是在背后有一套联动机制的矩阵,最终目的是方便企业和群众在网上也“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强化移动端功能

    政务新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强化其发布、互动和办事功能,才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意见》对政务新媒体强化解读回应、加强政民互动、优化掌上服务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

    《意见》提出,要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做准做精做细解读工作,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强调县级政务新媒体要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对于互动渠道的畅通,《意见》指出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并鼓励采用微联动、微直播、随手拍等形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管理和服务。

    “不互动无服务”,如何优化“掌上办”?《意见》指出要重点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大厅的线上线下联通。强调数据互联共享,提出政务新媒体提供办事服务要依托本地区、本部门已有的办事系统或者服务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壁垒。

    可以说,各地区、各部门近年在政务新媒体运维方面积累的经验和认识,都被写进《意见》,化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

    “官宣”监管号范围

    究竟什么样的新媒体属于政务类?《意见》给出了“官宣”,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同时,《意见》明确了“主办”与“主管”责任。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主办单位则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好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

    目前,绝大部分政务新媒体开设在第三方平台上。据了解,《意见》充分吸收地方部门建议,对第三方平台提出了协同要求,规定“第三方平台要强化保障能力,持续改进服务,为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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