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来寻您”——四川省文化馆关于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招募文化志愿者的通知
各位朋友: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让志愿者事业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行。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让志愿服务成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提供重要的渠道,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的平台,四川省文化馆现面向全省公开招募文化志愿者(技能型文化志愿者)共同参与到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当中,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文化志愿者基本条件
1.热心公益文化事业,自愿从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3.具备从事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所要求的人文素养以及专业知识或服务技能;
4.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之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者由其监护人陪同,可以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文化志愿服务,户籍不限;
5.具有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身体素质;
4.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
5.身体健康,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
(二)文化志愿者艺术团招募基本条件:
1.专业文化艺术工作者(团队)(含戏剧、舞蹈、音乐、书法、美术、摄影、文学创作等);
2.有艺术特长的文艺骨干;
3.自愿服务群众文化活动的文化爱好者;
4.其他符合特定志愿服务项目招募条件的人员。
二、文化志愿者的主要职责
1、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
2、公益性展览的布置、讲解、导览;
3、公益性文化讲座、艺术培训与辅导;
4、参与群众性或公益性文化活动演出、服务;
7、其他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
三、文化志愿者权利
1.获得参加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提供的培训;
2.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获得四川省文化馆颁发的志愿服务证明;
4.符合四川省群众文化专家条件的,优先纳入四川省群众文化专家人才库,有机会参加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研究、决策参与、工作评估等工作;
4.按照《四川省文化志愿服务规范指引》相关标准,每年获评的优秀志愿者优先获得四川省文化馆免费开放培训项目参与名额;符合免费开放培训师资条件的,优先聘请为四川省文化馆辅导老师;优先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就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对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6.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文化志愿者的个人信息;
7.在履行服务中受到人身损害依法获得赔偿;
8.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
四、文化志愿者义务
1.履行文化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2.每名文化志愿者每年参加文化志愿服务的累计时间不少于25小时;
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因故不能参与或完成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时,及时告知文化志愿服务组织;
5.自觉维护文化志愿者的形象;
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文化志愿者权益保障
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应逐步建立文化志愿者权益保障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维护文化志愿者正当权益;活动期间应当为文化志愿者服务提供交通、安全、卫生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六、报名方式
认真填写四川省文化馆文化志愿者登记表(附件),于2019年5月1日之前将登记表发送至邮箱
注:报名文化志愿者需附上作品、展览、演出照片等相关才艺证明。
四川省文化馆
2019年4月9日